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有人票据到期日之前,为取得资金而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融资行为。 一、由于票据尚未到期,持票申请人提前支取票据资金,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票据余额支付给申请人,在票据金额与支付款项之间存在贴现利息的差额
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有人票据到期日之前,为取得资金而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融资行为。
一、由于票据尚未到期,持票申请人提前支取票据资金,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票据余额支付给申请人,在票据金额与支付款项之间存在贴现利息的差额。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支付中,经常也会发生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部分承兑汇票情形,是按照汇票票面金额计算款项,还是按照扣除贴现利息后金额计算款项,承包人认为应按票据贴现后金额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人认为按票面金额计算工程款,实务中经常发生争议。
二、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持票人享有银行承兑汇票享有到期请求支付票面金额的权利。
三、在工程款结算中,由于发包人资金紧张,如果发包人以汇票形式支付部分工程款,对于存在的贴现利息损失从合理性角度应予以扣除,但双方有约定从约定,应该对扣除贴现损失予以明确,如果仅是交付未明确应该扣除,司法裁判倾向于承包人自行承担损失,因为票面金额是明示的,承包人当时未提出异议,视为其接受。因此在工程结算实务付款中,还是要提醒承包人注意此风险所,对于以未到期汇票形式支付工程款,应协议约定是否扣除贴现利息,以票面金额确定工程款,还是扣除利息后的余额多少作为支付工程款,以免产生歧义与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