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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案例与借鉴—基于票据区块链视角

每日一贴 胡颖 评论

近年来,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发展,有效拓展了金融服务的边界。江西作为革命老区,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普惠金融需求巨大,但传统金融尽职调查成本高、服务难度大,难以将金融服务覆盖到农村各个角落。而数字普惠金融具有“长

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案例与借鉴—基于票据区块链视角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正逐步渗透到支付、信贷、资产管理、登记结算等领域,有效拓展了金融服务边界,提升了金融服务能力与效率,全面推动着传统金融行业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在普惠金融领域,由于具有风险大、成本高及收益低三大特征,传统金融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动力不足。而数字技术作为重要工具的金融科技,在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深化金融服务的渗透率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通过与普惠金融的深度融合,推进普惠金融进一步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票据是具有一定格式的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到期、由债务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债务凭证,具有金融工具属性。票据融资是以票据充当融资工具,促使资金在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之间流动,实现资金融通之目的。票据融资属于短期融资活动,一般是为了满足企业的日常资金的需求,属于营运资金的管理。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了连接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企业资金流动的重要纽带(肖小和等,2012)。近年来江西某城市商业银行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创新中的应用,在全国首创“票据区块链”业务,针对小微企业票据融资供给错位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减少环节,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本文以江西辖内某银行票据区块链业务为案例,介绍票据区块链业务模式,研究城市商业银行运用金融科技推动金融业务创新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受限的效用和局限性,以期为中小金融机构探索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借鉴。

二、基于江西某行票据区块链的案例剖析

(一)小额票据融资的困境

1.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常见原因,是造成不完全契约①的根本原因,进而使签约成本、执行成本和机会成本增加。信息不对称将导致金融机构无法轻易区分高风险与低风险,将会出现逆向选择②,意味着需要加强客户筛选,将少数发展状况较好的小微企业纳入融资对象范围,而占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则无法获得票据融资。由于小微企业票据金额小,通常背书次数较多,并且存在背书不规范问题,拒付风险较大,导致金融机构不愿受理或要求较高回报。同时,小微企业的票据真实性难以确认,提供的认证资料往往不完备,无法达到金融机构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的要求。

2.制度因素制约。一是银行信贷额度制约。票据融资业务属于信贷业务,因此纳入信贷规模。从目前看,票据业务主要作为金融机构信贷余缺的

调剂方式,即便具有风险小、流动性高、资本占用低等优势,目前主要还是附属业务,受信贷额度宽松程度的影响较大。当信贷规模较为紧张时,票据贴现业务往往难以得到足够的规模支持,尤其是中小银行,对票据融资的规模控制更为严格,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需求。中小金融机构在办理票据业务时,往往要在确定转贴现出口行的基础上才能受理。二是票据综合收益回报下降。受到票据中介分流、同业竞争加大等因素影响,加之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导致的银行负债端资金成本上升,票据贴现利率不断下降导致利差收窄,甚至出现资金成本与票据价格倒挂。因此,随着盈利压力的不断加大以及利润考核方式的变化,票据融资业务规模呈现收缩态势,信贷规模向盈利能力较高的业务转移,出现票据融资业务授信额度不足的状况。同时,传统的票据贴现业务审核流程与贷款相同,所需时间较长,但金额较小,收益有限,抑制了金融机构办理小额票据贴现业务的积极性。三是票据贴现风险加大。票据业务始终是风险高发的领域,而在经济增速趋缓、小微企业经营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银行票据业务的经营风险也呈现上升趋势,金融机构票据垫款率和托收预期率也呈现上升趋势,对票据资产的质量要求更加严格,而在当前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市场化经营程度不高和缺乏合格避险工具的背景下,金融机构更加趋于谨慎,对满足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需求意愿不强。

(二)票据区块链业务剖析

1.业务模式。票链业务通过区块链和互联网技术连接企业客户、中小城商农商银行、通道机构(基金和券商)、交易场所、投资人,服务于场外(票交所以外)的票据市场。业务具体涉及持票人(企业)、银行、资管计划三个主体。具体业务流程为:

一是客户通过互联网申请,注册成为票链融资平台用户;

二是客户登录平台将融资票据的信息进行登记,提出融资申请,并选定经办银行;

三是客户将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及融资合同送至选定的经办银行;

四是银行鉴别票据真伪及票据背书,确定无误后,验收票据并入库,通知平台放款;五是平台收到票据验收入库通知后,直接将融资款划至客户银行账户,融资完成。托收回款则由承兑行将资金转入验票行,再由验票行转入资管计划。

2.契约关系。契约是指依照法律订立的正式的证明、出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在票链业务中,持票人、合作银行、资管计划通过基金协议、资管协议、票据收益权转让协议、联盟合作协议、平台使用协议等连接。

3.风险控制。票链业务建立了完备的风险控制机制。一是成立联盟决策委员会,平台运营方委派人员担任主席,每家节点行委派一名代表参与决策委员会,根据份额比例行使平台重要事项的表决权。二是建立承兑人白名单制度。三是实行集中度管理,对不同参与行的份额进行分类设定,最高不超过10%。四是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对于服务行因验票不严、托收不及时等造成的损失由各服务行自行承担,而非由服务行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承担损失。具体到该银行而言,主要面临四大风险:一是信用风险,通过白名单制和严格按照联盟行的授信政策来防范。二是操作风险,主要为票据真伪性和信息录入错误导致的风险,通过对验票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建立客户、节点行双重信息录入复核流程进行风险控制。三是市场风险,主要是指投资本金损失、投资收益不足风险,通过持牌机构之间完成交易、联盟决策委员会建立平台统一报价机制、票据收益权卖断等方式进行风险防范。四是科技风险,主要为网络安全和技术安全风险,通过由运营方提供的独立系统进行业务操作降低风险。

4.目标市场。由于小微企业票据金额小、流动性差等问题,在现有银行体系中贴现较为困难。目前小微企业的小票、短票、中小银行承兑票等中小类银票在市场上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中介包装后在银行贴现,但存在银行办理意愿不高、成本高等不足;二是通过互联网票据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但存在潜在资金风险较高、时效性无法把握、法律保护不足等缺陷。票链业务以小微企业的中小类银票为目标市场,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安全、高效的票据融资服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三、票据区块链业务的发展情况分析

票链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构建强大的票据融资基础设施,在全国范围内与其他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实行银行网点验票保管、平台集中处理,提供快速便捷、安全可靠、成本低廉融资服务,提升小微企业票据融资服务可得性。截至2018年6月,共为江西省256家中小微企业累计办理票链业务2764笔,融资金额突破9.01亿元,平均每笔融资额33.09万元。

(一)票据区块链业务的发展优势

1.缓解信息不对称。票链业务基于区块链技

术,对所有的参与者平等开放,而且每笔交易对资金流进行详细记录,对资金流经的各个参与者的信息进行充分共享,使每一个参与者能清晰获取每一笔交易明细信息,使得系统所有内容的记录和运作规则公开透明,且是永久、不可逆向修改的。票链业务有助于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识别,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票据融资特点,降低了签约成本,扩大了小微企业票据融资客户群体。

2.不受信贷额度约束。贴现票据不直接反映在该银行信贷收支表上,而是作为资产反映在资管计划的资产负债表上,该银行通过持有资管计划的股权投资,间接持有贴现票据资产,贴现票据信用风险仍由该银行承担,从而达到将表内信贷转为表外资产的效果,规避了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调控。

3.综合收益提升。票链业务的收益来源多样,由银行资管计划提供验票服务收益、票据融资收益、资管计划收益三部分组成,且票链运用互联网平台,实行网上操作,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只需提供票据和转让合同,手续简便,融资资金最快可当天到账,实现“T+0”融资模式,改变了传统票据融资审核模式,极大提高了票据融资效率。

4.有效地风险控制架构。票链业务建立了从上到下、由内到外的监管架构。一是票链业务对风险防控进行了顶层设计,建立了共同决策、集中管理和风险分担机制,使各参与行在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有限地承担相应风险。二是对各参与行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科技风险能有效把控,通过建立白名单制、专业化培训、专业的平台运营机构进行风险防控,强化内部控制的同时,借助外部专业化机构进行风险管理。

5.有利于整合票据市场。区块链技术的使用可以加快票据市场的统一化和电子化。区块链技术使银行票据业务不需要第三方对价值传递的信息做监督和验证,有利于解决通过点对点进行直接价值传递的问题,克服目前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阻碍,极大提高交易的便捷性和效率。

(二)票据区块链业务的发现现状

1.发展模式可持续。一方面,对于供给端而

言,票链业务收益可持续。票链业务的收益由验票收入、票据融资收入和资管计划收益三部分构成。其中,验票收入中,对验票通过的票据业务收取每张180元收益,未通过,则收取每张30元收益;票据融资收入中,票据业务平均融资利率为6.22%;资管计划收益则根据所占份额分配收益。收益来源的多样化,确保了票链业务的收益稳定性,防止因部分业务收益不足而导致票链业务收益不足,抑制金融机构参与小额票据融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于需求端而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票链业务通过实现平台后端集中处理,从根本上降低业务运营费用,从而提升票据融资利率下调的空间。票链产品综合融资成本为6%,平均融资利率为6.22%,不仅低于市场贴现成本,而且低于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利率水平,较大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融资金额看,票链业务最小金额1万元,最大金额295万元,融资金额主要集中在100万元以内,占比达到96.32%,满足了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融资需求。

2.提升小额票据融资效率。借助区块链技术和网络化平台,小微企业通过网上操作提出票据融资申请,银行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审批和流转,极大缩减了票据融资审批流程,提升了票据融资审核效率,降低了票据融资运营成本。同时,为满足小微企业不同融资需求,票链业务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了小微企业短期融资期限多样化的情况,融资期限灵活多变。企业融资期限最短的为17天,最长6个月,平均融资期限为4个月左右。票链灵活多变的融资期限,有效满足了中小微企业客户“短、频、快”的融资需求。

3.服务弱势群体。小微企业由于其所处发展阶段的制约,在金融市场处于劣势地位。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之一是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环境。票链产品服务目标定位是“三小”客户,即向小微企业持有的票面金额小、期限短、承兑银行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融资服务。该部分票据是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经济活动中结算的重要组成,但在正常的票据市场中存在流动性不足问题,小微企业难以通过票据获得所需资金或者需支付较高的成本才能满足资金需求。票链业务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可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难问题。

四、对票据区块链业务的深层析剖析

(一)票据区块链业务存在的问题

1.核心技术没有解决核心问题。票链业务流程中涉及票据真伪这一问题,仍依靠银行柜台验票解决,与传统业务模式没有本质差别。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主要限于对已贴现票据信息的录入和存储,确保交易信息不可篡改和可追溯,实现信息共享。由此可见,虽然银行运用了金融科技对票据业务进行改善和创新,但对其风险偏好并未产生本质影响,其对于操作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对降低其对小微企业票据融资的风险偏好的影响有限。因此,票链业务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

2.票链业务合规性存疑。一方面,根据《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9号),银行票链业务平台涉嫌提供“组织票据交易”、“票据信息服务”,疑似票据市场基础设施,但未获得人民银行认可,涉嫌违反《票据交易管理办法》对于“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规定。另一方面,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5号)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代替贴现。在票链业务模式下,该银行通过出资设立资管计划,并由该资管计划出资对持票企业进行贴现,虽然没有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但涉嫌违反“以投资代替贴现”的规定。

3.业务的监管套利特征明确。截至2018年6月,该银行通过柜台验票,共收取票链业务手续费36.22万元,而通过资管计划获得投资收益超过2000万元,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原则,银行票链业务作为银行对企业贴现业务的本质没有改变。但一方面,贴现票据不直接反映在该银行信贷收支表上,而是作为资产反映在资管计划的资产负债表上,银行通过持有资管计划的股权投资,间接持有贴现票据资产,贴现票据信用风险仍由该银行承担,从而达到将表内信贷转为表外资产的效果,规避了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调控,并利用监管层对银行信贷资产和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在风险资本计提等方面的监管差异,实现了监管套利。另一方面,票链业务模式中,银行为资管计划提供验票服务,可视为中间业务,规避了监管层对传统银行贴现业务办理流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而资管计划作为票据贴现的资金提供方,面临的流程监管约束明显较少。据该银行反映,票链业务模式大大提高了其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操作效率,应是上述监管套利的表现。

(二)对该票据区块链业务的进一步思考

1.金融创新的合规性。金融创新可分为三类:

一是扩源型创新,以扩大所能支配的份额及增加营业收入而进行各类资产和负债产品创新;二是避险型创新,以降低风险为目的进行创新;三是避管型创新,以“合理”地规避监管为目的进行创新。无论何种创新,都应以符合监管规定为前提。金融创新是打破现有的体制,在给银行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预知的潜在风险,而现行的监管规定作为金融创新的配套,能够确保创新业务稳健发展。

尤其是避管型创新,不能理所当然处于“无监管”状态,应当符合监管指引,并以严格的行业自律规范业务稳健运行。

2.票链业务推广借鉴的可行性。银行票链业务模式的构建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成立银行联盟。

通过联合其他主要针对小微企业细分市场的中小城商行、农商行,建立银行联盟,达成开展票链业务的意愿,建立联盟决策组织架构。二是成立资管计划。银行联盟中的各成员共同出资委托证券公司成立资管计划,并以此作为票据融资的资金池,并按出资比例分配资管计划收益。三是由独立的第三方区块链技术开发机构负责票链业务系统开发,各参与行接入系统进行票据业务的审核信息传递。在成立银行联盟方面,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主要针对小微企业细分市场,是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主要金融力量,与小微企业具有较高的黏性,契合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对小额票据融资业务在各银行间的整合,在形成规模效应的同时,能实现风险分担,将风险降至可承受范围内。同时,各参与行成立专门的票链业务处理中心,提高了对小额票据融资办理的积极性。在技术层面,由专业的区块链技术开发机构负责系统开发和运维管理,技术层面可以实现票链业务的无障碍运转。因此,票链业务具有推广借鉴的价值,并且是可行的。

3.中小金融机构推进普惠金融的联合效应。普惠金融建设是要构建和维持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系统,使得金融服务提供者能以成本节约的方式、长期可持续地提供产品和服务。对于中小金融机构而言,其资金、技术力量不足以维持在低成本情况下的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推动中小金融机构间的联合或许能够成为推动普惠金融建设的新方式。首先,中小金融机构的联合可以寻找共性市场,通过业务整合和借鉴,突破地域的限制,标准化地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同时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提升区域影响力。其次,中小金融机构的联合能够弥补资金、技术力量的不足,各参与机构分摊出资,缓解金融机构资金压力,在技术上实现共享互补。再次,中小金融机构联合有利于促进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建立标准化的风险防控体系和联合防控体系,有利于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研究认为,银行针对小微企业票据融资而创新发展票链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难题。运用区块链技术改善票据融资业务链条,增强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间信息共享,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限制,说明依靠金融技术的进步推动金融业务创新,在促进小微企业获得符合需求的金融服务的同时,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对中小金融机构联合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对于小微企业,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依靠完善经营改善融资受限将是漫长的过程,金融市场发展与进步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普惠金融纵深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小金融机构联合推动细分市场金融服务的发展,能够实现发展经验和机制的融合,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和持续性,有针对性地服务弱势群体,跨越地域限制,推动区域性普惠金融标准化发展。但依靠金融科技推动金融业务创新,其监管合规和监管套利问题值得关注。由于监管体制与金融科技创新的发展不相适应,应当防止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为名,从事监管规定不允许的业务创新并获得监管套利等现象。

据此,本文提出政策建议。

第一,坚持金融创新服务于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普惠金融是要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可持续发展,要求金融创新改革现有金融服务机制。金融创新要在资金、技术等成本可承受的情况下进行创新,鼓励中小金融机构联合进行金融创新,实现创新经验和内控机制的融合,延伸业务覆盖范围,分摊研发和运维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发展的规模效应。金融创新应立足精简传统业务的审批环节和流程,从降低运营成本着手,在节约成本的同时,提升对弱势群体的让利空间,实现供给端和需求端的可持续。

第二,坚持金融创新要服务实体经济需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更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立足点,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弱势实体进行金融业务创新,不断创新风险控制机制,扩大对弱势实体的金融供给,挖掘细分市场发展潜力,推动自身业务发展。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实体经济金融服务供给,关注金融创新业务的推广运用,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坚持创新要服从监管要求。面对金融科技在金融业务领域的不断渗透,监管机构应密切关注金融科技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对区块链、分布式账户等前沿金融科技发展对银行业务模式、风险特征和银行监管的影响,强化与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沟通交流和政策辅导,掌握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机制、过程和动机,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建立金融创新报备制度,密切关注金融科技运用带来的新风险和新问题,强化专业资源配置和工作机制建设,防止违规和监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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