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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票替代应收账款的优势与问题对策

每日一贴 邓涛 评论

本文对企业使用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商业承兑汇票在支付和融资方面更有优势,当前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具有较多的有利因素。

对于当前推行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并就商业银行如何发挥助推作用的着力点进行了探讨。

商票替代应收账款的优势与问题对策

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都是企业在贸易往来中使用的结算方式,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于帮助企业促进销售、减少产成品库存、增加利润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加大了资金周转压力,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近年来商业承兑汇票的支付和融资功能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乐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

一、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现状

(一)应收账款呈现不断增长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 2019 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从 70502 亿元增加到 156298.40 亿元,9 年内增长 2.22 倍。从单个企业看,不断增长的应收账款会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紧张,资金周转压力加大,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从整体看,如果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发生大规模相互拖欠,会形成三角债,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迅速

上海票据交易所数据显示,2017~2020 年,我国累计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从 1.92 万亿元增加到 3.62万亿元,4 年内增长 1.89 倍。累计办理贴现从 0.66万亿元增加到 1.03 万亿元,4 年内增长 1.56 倍。表明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意愿不断增加。

二、商业承兑汇票较应收账款在企业支付和融资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一)法律保障:商业承兑汇票比应收账款全面有力

《民法典》对应收账款进行原则上的规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制定的专门法规,对中小企业之间拖欠应收账款和大型企业应收账款被拖欠的情况没有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商业承兑汇票业务行为有《票据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明确规范,参与各方权利义务明晰,有利于保障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到期付款:商业承兑汇票比应收账款约束力强

应收账款的付款期限由企业之间通过合同约定,对购买方缺乏刚性约束,可以协商延长期限, 甚至可能被长期拖欠。如果购买方资金暂时紧张, 双方能够通过协商适当延长付款期限,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之间对此欢迎。但一些核心企业利用行业优势地位长期拖欠应收账款,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微企业对此无可奈何,出于继续维持产销关系的目的不愿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商业承兑汇票明确记载了付款日期,到期无条件付款,消除了应收账款无限期拖欠的风险,具有更强的财务约束力。一旦购买方到期日资金紧张难以付款,就会形成一条企业失信记录,在当前越来越重视信用的环境下会对企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流转能力: 商业承兑汇票比应收账款明显强大

应收账款在企业之间无法实现流转,一旦产业链上的少数企业经营困难失去偿债能力或恶意拖欠应收账款,将会影响整个下游企业的资金链,容易形成企业之间应收账款的相互拖欠。目前不少核心企业单独或与金融机构共同创设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只能在供应链闭环内发挥支付和融资作用,使用范围有限。

商业承兑汇票通过背书转让在企业间流转,特别是在当前电票时代一天可以 N 次背书转让更是将信用传递的优势发挥到极致。这有利于实现上下游企业货款支付无成本账期衔接,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防止少数企业出现的债务危机向产业链上的其他企业蔓延。

(四)融资能力:商业承兑汇票比应收账款安全多样

近年来相继出现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证券化、应收账款流转平台等应收账款融资创新产品。由于存在确权难、期限匹配难、还款路径锁定难等不足之处,这些融资产品潜藏着较大的风险,近年来频频出现爆雷,不仅加剧了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困境,而且给金融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企业不论规模大小都能够零成本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能够通过贴现、质押和标准化票据等多种渠道获得融资,安全快捷,融资成本要比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方式低,能够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保护债权:商业承兑汇票比应收账款更为可靠

购买方长期拖欠应收账款,供货方向法院起诉,判决协商执行。如果购买方恶意拖欠,仍然难以及时回收货款。购买方破产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应收账款作为普通破产债权位于最后的清偿顺序。商业承兑汇票具有无因性,债权债务关系和基础合同相对分离,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不能以基础合同存在异议为理由拒绝付款,有利于债权人利益保护。

三、当前推行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的有利因素

(一)高层重视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 2018 年 11 月 1 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 要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李克强总理在 2019 年 1 月30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听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汇报,要求加大清欠力度,完善长效机制。易纲行长在 2019 陆家嘴论坛上提出支持上海票据交易所在长三角地区推广应收账款票据化。在这种背景下,推行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恰逢其时。

(二)票据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

当前规范票据业务行为的不仅有《票据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还有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等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健全的票据法律制度体系有利于保障票据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

一是 2016 年底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后,建成了全国统一、安全高效、电子化操作的票据市场, 为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2020 年4 月上海票交所推出供应链票据平台, 将商业承兑汇票等分化签发、背书和贴现,从源头上促进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三是 2021 年8 月 1 日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正式运行,要求作为承兑人的企业及时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以便商票使用者查询和防范风险。

(四)票据产品越来越多样化

一是 2019 年以来上海票据交易所先后推出票付通、贴现通和标准化票据,使中小微企业的票据支付更加安全便捷,拓宽了中小企业的商票融资渠道。二是近年来商业银行推出商票保贴、商票质押、票据池等业务,为持有商票的企业管理和运用商票提供更多的途径。

四、推行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商票受欢迎程度亟待提高

当前票据市场参与者比较认可核心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小微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受欢迎程度不高。主要原因有:一是大部分小微企业是家族企业,经营规模偏小,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经营决策主观性较强,抗风险能力较弱。数据显示, 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大约 3 年,成立 3 年后仍正常经营的约占三分之一。二是小微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够标准和透明,很少及时公开披露财务信息。三是部分小微企业不重视信用管理, 信用意识淡薄。这种现状导致票据市场参与者难以了解和准确判断小微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能力。

(二)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体系亟待建立

主要表现为:一是我国票据管理部门没有制定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办法,指导票据市场参与主体评估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状况。二是商业银行按照信贷标准对商业承兑汇票开展内部信用评级,各机构采用的评级标准不同,评级水平差距较大,而且不对外公布,无法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三是第三方评级机构对我国商业承兑汇票市场情况的了解有限,掌握的信息不全面,目前没有开发出行之有效、得到普遍认可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产品。

(三)商业承兑汇票可分性问题亟待解决

《票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这条规定明确了商业承兑汇票不可分。但是企业在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和融资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票面金额与待支付金额不匹配的难题,企业对此束手无策,导致商业承兑汇票在流转中受阻。虽然 2020 年 4 月 24 日上线运行的供应链票据平台实现了票据的等分化签发、背书、融资, 但仅限于接入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极少数企业,绝大多数企业无法获得。

(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亟待做大

一是票据贴现受信贷规模限制。《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贴现人应将贴现、转贴现纳入其信贷总量,并在存贷比例内考核。根据该条规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必须要有足够的信贷规模。当前银行在现有的优质项目申请贷款难以满足的情况下,只能压缩贴现规模。二是可办理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范围狭窄。商业银行只接受经过本行授信的企业签发的和有担保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对于其他的商业承兑汇票,认为风险不可控,不愿意接受。三是部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没有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权限。这些因素导致贴现业务难以拓展,极大地限制了商业承兑汇票的流转和变现,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

(五)商业承兑汇票失信惩处力度亟待加强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 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这只适用于大型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然而更多的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出现的失信行为却没有相应的法律和措施进行处罚。主要有:一是商业承兑汇票的开立是以企业商业信用为基础,目前部分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滥用商业信用签发超过其支付能力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商业承兑汇票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票据法》没有对这类失信行为进行处罚的条款。二是商业承兑汇票是法定的债权债务凭证,依据企业的信用签发和流转,它的出票、背书、贴现、付款和失信等信息没有作为企业的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查询监控服务平台。

五、推行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的对策

(一)有序推进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

一是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率先推广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将越来越多的优质供应链金融平台连接供应链票据平台,鼓励核心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将应收账款转化为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给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盘活其应收账款,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二是引导小微企业改变家族式经营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决策的稳定性和科学性。引导小微企业大力引进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向高附加值产业链升级,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小微企业走上规范经营的道路后,才能提高其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受欢迎程度,全面实现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

(二)不断健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体系

一是制定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作为票据业务管理部门的人民银行,要借鉴国外商业汇票信用评级、国内短期融资券、债券等方面信用评级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制定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设计出科学客观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准确评价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情况,解决持票人和承兑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社会认知度。二是培育权威性票据信用评级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参与票据信用评级,依托专业化评级队伍处理票据业务相关信息,为票据市场参与者提供科学、准确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信息。三是做好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工作。广大企业要主动到票据信息披露平台进行注册,及时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以便金融机构和企业接受商业承兑汇票时能够查询,做好风险识别与防范,促进商业承兑汇票的流转。

(三)大力推动商业承兑汇票等分化签发

一是修改《票据法》,明确票据的可分性,为商业承兑汇票等分化签发、流转和融资消除法律上的障碍,提高企业接受和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积极性。二是上海票交所要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将票据设计为可等分,实现票据的等分化签发,持有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能够以任意金额支付货款和获得融资,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流转速度和融资效率,提升企业用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的意愿。

(四)积极做大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一是票据贴现是实质上是企业将赊销的货款变现,不应将它纳入信贷规模管理。应尽快修改《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删除关于贴现人应将贴现、转贴现纳入其信贷总量的规定,使企业可以随时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时获得回笼的货款,解决它们的短、频、少、急的资金需求。二是人民银行要适度增加商业承兑汇票再贴现规模和降低再贴现利率,引导商业银行对核心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贴服务,为商业承兑汇票流通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和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为其他优质中小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使更多的中小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能够办理贴现业务。

(五)持续优化商业承兑汇票生态环境

一是提倡契约精神。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 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及时付款,增强自身的公信力。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修改《票据法》,增加对企业滥用商业信用签发超过其支付能力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商业承兑汇票等行为给予重罚的条款,提高违约成本,使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自觉到期付款,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票据生态环境。三是建立黑白名单公布制度。将经常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办理票据业务的权利;情节严重的,清理出票据市场;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遵守规定办理商票业务的企业列入白名单,优先为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四是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与人民银行的征信查询监控服务平台对接,使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行为信息能够纳入征信查询监控服务平台。

六、商业银行助推商业承兑汇票替代应收账款的着力点

(一)广泛宣传

商业银行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商票业务宣传, 使企业明白商票替代应收账款的优势,了解、愿意使用商票,培养企业形成良好的使用商票习惯。让企业根据支付能力签发商票,量力而行,提高市场认可度,树立良好的商业信用形象。

(二)下放权限

商业银行要积极为有条件的分支机构开通办理商票贴现业务的权限,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办理贴现业务。要改变过去坐等企业上门的被动服务方式,主动为公开财务报表和信用评级的优质企业预先开展商票保贴授信,以便企业能够随时办理保贴业务, 减少等待时间。

(三)精准营销

商业银行要一改过去上门拜访、向上下游延伸开发等传统发现新客户的方式,而是应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深度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开发个性化商票服务产品,主动向企业营销,为其提供精准服务,不仅能提高企业使用商票的积极性,还能增加客户黏性。

(四)优化系统

商业银行要主动加入供应链票据平台,引导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将自身的优质信用传导到供应链的末梢,实现全链条的共享,帮助供应链上其他中小微企业提高支付和融资能力。

(五)加强监测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核心企业的风险监测,全面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前景, 及时把握舆情,跟踪监测交易情况,提前做好风险预判,避免核心企业出现经营危机造成的商票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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