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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民间票据中介尴尬处境

每日一贴 朱林 王锐 无坑法律 评论

商业承兑汇票本身是个优秀的支付工具。当然,这是针对强势企业而言的。当强势企业不强势了,遭殃的还是弱势企业。(难道不该是造福弱势企业?且往下看)

商业承兑汇票民间票据中介尴尬处境

随着诸多强势企业的暴雷,这些强势企业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没法兑付了。

此时,最尴尬的是民间贴现

本想吃差价,结果本金可能都要折里面了。

民间贴现就是票据持有人向非金融机构的单位出卖票据换取现金的行为。

本质上就是买卖票据本身。

比如100万元的票面价值换取90万元的现金,卖方及时套现,买方赚取差价。

民间贴现的存在本身有其合理性。

强势企业付款时不给真金白银却给商业承兑汇票,弱势企业也只有接受。

但很多弱势企业也需要现金流,兑付时间等不起。

于是只好折价换现金,民间贴现双方各取所取。

如果商业汇承兑票到期兑付,购得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可以顺利收回成本、获取收益。

如果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购得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就陷入了维权尴尬。

最高院在2019年11月8日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会议纪要),对于民间贴现的性质予以了明确,归纳如下:

一、民间贴现无效,贴现款与票据相互返还。

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

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

二、以民间贴现为业,可能涉嫌犯罪。

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三、虽然前手存在民间贴现,但持票人基于真实交易取得票据,持票合法。

根据票据行为无因性原理,在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贴现资质的主体进行“贴现”,该“贴现”人给付贴现款后直接将票据交付其后手,其后手支付对价并记载自己为被背书人后,又基于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将票据进行背书转让的情形下,应当认定最后持票人为合法持票人。

根据以上规定,通过民间贴现取得票据的持票人遇到票据无法兑付时该如何挽回损失呢?

1.保守办法:退票保平安。

协商将票据退回到最近的合法持票人。

现实中直接“退回”是没法操作的,但可以通过“清偿”的方式实现“退回”。

前手卖票人将贴现款退给买票人,相当于卖票人对票据进行了清偿,卖票人再行使票据追索权。

协商不成,诉请退回。

2.冒险办法:直接行使票据权利。

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主动审查票据取得的基础法律关系。

票据真实、连续背书、按期提示等要件具备,作为持票人主张票据付款请求权无可厚非。

然而,诉讼不是单方的活动,而是多方的活动。

出票人往往没有现金流支撑,能拖则拖,拖延时间。

前手多个背书人也不愿意背锅,能脱则脱,设法脱手。

不论是出票人还是中间背书人,都会提出票据取得是否合法的抗辩。

对于这个焦点问题,法官要不要审,作为持票人不得不做好心理准备。

如果审查认定为无效的民间贴现行为,则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就是直接在本案中一并处理返还票据和票款,还可以接受;

第二种情况就是直接驳回诉请,另行起诉,这就很难接受了。

以上,大致总结了商业承兑汇票民间中介贴现的尴尬问题,供大家参考。

最后一句话:

经济环境好,啥都不是问题;

经济环境差,啥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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