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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路径选择—以海南为例

每日一贴 张璟霖 评论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对于提高支付结算效率、减少票据风险具有积极作用, 自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系统上线以来,海南省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呈平稳增长态势,但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工作仍然面临着银行和企业双方业务办理主动性不强等制约因素。

本文总结近年来海南推广电子商业文章汇票的有益经验,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商业文章汇票发展的建议。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路径选择—以海南为例

电子商业汇票具有安全、便捷的特点,对于提高支付结算效率,减少纸质票据带来的风险具有积极作用,是票据电子化进程中的一大创新。2016年8月,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以来,各地人民银行加快推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量逐步增长,但推广过程中仍存在发展瓶颈亟需解决。本文以海南省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推广状况调查为例,总结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分析推广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分析存在的制约因素和瓶颈,提出促进电子商业汇票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海南省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现状

(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参与者稳步增加

截至2018年年底,海南全省金融机构共有572家网点接入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占接入支付系统金融机构网点数量的49.35%。其中,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大型金融机构加入电票的比例为99.07%、94.36%、76.92%、90.22%、100%。从占比看,全国性商业银行电票系统开通比率较高,地方性银行机构、村镇银行和新设银行机构的开通比率较低。

(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量大幅增加

由于人民银行的大力推广,海南省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业务量大幅增长,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通过电票系统办理商业汇承兑票业务。截至2018年11月月底,海南省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笔数6.71万笔,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202.63%;金额716.08亿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50.29%。其中,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量5.28万笔,金额533.99亿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量1.43万笔,金额182.09万元。辖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呈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子商业承兑汇票少的特点。

二、推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客户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认知度

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宣传纳入年度金融宣传计划。一是组织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印制宣传手册,在“3·15”金融知识宣传日到人流量多的闹市区开展街头宣传,接受咨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二是组织商业银行日常在官方网站、营业网点开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组织商业银行结合现金管理客户端产品、企业网银、理财产品等业务营销活动,积极营销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拓展企业客户。如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和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2018年在全辖分支机构开展普惠金融客户沙龙营销活动,举办小微企业沙龙活动,邀约客户,推介内容包括电票、票据池等普惠金融产品,得到了客户的踊跃参与和响应。

(二)因行施策,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

自身业务特点推广业务海南省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和客户群体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举措,大力推广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如鼓励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梳理客户需求,加大创新案例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兄弟行优秀案例,推出“电票服务通”创新服务方案,在电票业务出票、背书、提示付款等环节融入客户个性化需求解决方案,使客户电票业务操作更为便捷、准确、高效,整体提升客户系统使用体验。海马财务公司大力开展集团供应链上游业务,在2018年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面临着融资难的形势下,为上游供应商提供电票贴现业务,在集团供应链中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渠道,为集团供应链给予了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南洋商业银行海口分行积极提供差异化服务,通过已开通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核心客户的示范效应,向其上下游客户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推介和市场营销,确立重点业务发展对象,有效解决企业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具体问题,提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签约客户和使用率。

(三)落实制度,组织贯彻修订后的相关政策制度

2018年6月,人民银行总行印发了修订后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这是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系统相关制度的一次全面修订。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组织辖内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相关内容,确保制度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辖内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和海南银行根据修订后的制度及时修订本行行内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贯彻,通过抓好制度建设,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从2017年9月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迁移至上海票交所管理至修订后的制度印发前的一段时间,各机构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工作暂时停止,海口中心支行根据新修订管理制度,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及时联系上海票交所及时办理加入电票系统的相关工作,扩大电票系统覆盖面。

(四)加强培训,提升电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推广电票业务,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组织辖区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特点强化培训,通过提高业务操作水平和服务水平,为企业使用电票提供便利。如南洋商业银行海口分行强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责任落实,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每日登录系统查询提示付款情况,对已提示到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时进行兑付,从未发生延迟付款情况,确保到期付款责任严格落实。海南银行高度重视电票业务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所有电票业务上岗员工都参加了多次票据业务培训学习,同时还要通过行内严格的票据操作上岗考试,取得上岗资格。

(五)强化考核,加强电票业务监管

一是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考核。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建立了对金融机构电票业务推广情况的考核评价机制,要求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推进电票应用的细化措施和推进时间表。将对电票业务的考核纳入人民银行对海南辖区金融机构的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对推广电票业务不积极、不按时报送相关报告的金融机构从重扣分。二是强化监管,畅通举报机制。客户可以通过金融消费者热线“12363”进行投诉,对接受的投诉、举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电票业务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三、电子商业汇票推广存在的瓶颈

(一)银行机构推广电子商业汇票的积极性亟待提高

从银行角度看,一是收益不客观,电子商票为银行贡献的利润较少,除了手续费收入外,短期贷款利息收入远承兑高于票据贴现利息收入。个别银行在授权、授信方面设置了较为严格的标准和条件。由于商业银行可以利用纸票转贴现业务转移贷款规模等,银行网点和客户经理受利益驱动,对推广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积极性不高。此外,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基础设施不到位,也制约了电子商业汇票的发展。调查研究发现,有些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性农村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电子系统功能缺失严重。尤其是一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电票签发和贴现业务暂不能办理,无法实现电票业务的流通和线上清算,导致电票系统的优点未能真正展示。

(二)企业的接受度制约电子商业汇票的发展

从企业角度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没有手续费优势。电子商业汇票和纸质商业汇票的承兑申请人都需向承兑银行缴纳票面金额万分之五的承兑手续费,在承兑手续费上没有价格优势,不少银行对开通电子商业汇票功能还要收取一定的年费。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为一年,因此贴现率也相对较高。需要短期资金的出票人没有很强的意愿去选择使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另外,受传统习惯思维的影响,企业对电票的安全性还存在一定的顾虑,认为电票没有实物形态,难以进行直观的账面核对。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实现方式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操作,需要依靠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和认证证书完成相关操作,企业不掌握电子数据的管理权,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虚拟性信赖度不高。

(三)电子商业汇票功能和流程有待完善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要求不统一,几乎每家银行机构都有其特有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操作系统,从界面到操作流程都是以自己为标准的,每家银行几乎都不同,加大了企业相关人员的工作难度,需要去逐渐掌握,极大影响了客户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的积极性。

四、相关建议

(一)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大力推广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一是开展大规模现场宣传活动。利用金融消费者宣传日,组织各金融机构到辖区繁华商业地带搭建宣传平台,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专项宣传。二是持续开展柜面宣传。组织各银行机构印制宣传材料,下发到营业网点,向客户宣传电票业务基本知识,提高客户对业务的认知度。三是对企业开展上门宣传。组织金融机构筛选辖区重点企业,以上下游关系密切的产业链龙头或集团企业为突破口,选择和引导有推广条件的潜在客户办理电票业务,带动相关行业使用电票。四是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电票业务的组织和宣传,在主流报刊上刊登介绍电票业务优势的专稿,公布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利用广播电台,与听众开展互动交流;组织银行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开展业务宣传。五是举办专项推介会。组织商业银行举办产品推介会,诚邀企业代表参加,向参会代表重点介绍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产品功能和系统优势,鼓励和引导客户选择使用电票产品,提升客户对产品优势的认知。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规范业务操作

督促辖区金融机构将电票承兑、电票融资业务培训作为本行年度培训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加强培训频度和力度,邀请电票业务专家为做电票产品介绍、电票系统操作等专题培训,使各级商业银行的电票从业人员熟悉电票业务相关制度规定,熟练业务操作,提高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三)加大考核监督力度

继续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推进工作作为海南省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推进电票业务工作不力,不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不按时报送相关报告的金融机构加大考核力度,对其高管进行约见谈话。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促使电票承兑人履约付款,对故意拖延支付、无理拒付到期电票的付款人实施惩戒。(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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