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票据网介绍: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资讯、票据知识、票据利率、背书、风险预警等问题

当前票据业务风险管控新思路(肖晨晔)

每日一贴 肖晨晔 评论

2016年底,上海票据交易所(简称“票交所”)正式成立。票交所的成立以来,票据业务开展发生了几个显著的变化:

当前票据业务风险管控新思路

近期票据业务风险变化特征

首先,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大幅提升。线上化交易带来的交易效率提升显著,强制DVP清算机制的引入,为资金划付和交易安全提供了重要基础保障,交易人员不必再担心“票款两失”这样线下交易时代的问题。

其次,操作风险大幅降低的同时,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有抬头的趋势。系统操作标准化后,票据市场关注的重点更加回归金融关注的本质,就是信用主体的信用风险,以及二级市场交易的市场风险。其中,信用主体风险更为突出,这主要体现在到期兑付上,包商银行事件和部分民营系财务公司的兑付问题,引发交易人员较以往更关注信用主体,尤其是承兑人的实质信用风险。

第三,票据业务经营的专业化和差异化逐渐拉开。票据市场上参与机构的票据业务经营模式正日益发生变化,其中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成为票据业务经营能力的新增长点,利用数字化技术赋能票据业务经营基本成为票据行业的共识,也是未来经营机构能否有效提升票据经营能力的关键要素之一。

与此同时,票据业务的风险较之以往也有了新的特征和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电票操作风险出现新的变化。电票的出现,曾经大幅提升了票据业务的安全性,但随着电票不断渗透到实体经济的各个环节,其在操作和设计上的部分瑕疵也逐渐被部分不法分子抓住,比较以往,“清单交易”和“一票二卖”的情况大幅降低,但出现了新的风险点,例如:2018年以来,市场上陆续发生电子商票故意错误记载承兑人为银行或知名企业的名字,虽然尚未听说有机构因此而形成实质损失,但此类系统瑕疵是电票出现后出现的最接近引发实质风险的案例。此外,电票风险的另一类形式是出票人作假的“虚假电票”风险事件,此类案件是作案人利用银行审核上内部控制不严格,导致不良企业或非法中介利用伪造的虚假资料完成在银行的开户(具体有伪造真实知名企业,或起与知名企业很接近的名称),进而骗取持票人的资金。而出票人之外的银行对开户银行一般比较信任,较难及时发现不法分子和虚假电票的真面目。因此,银行对于客户身份真实性的识别和准入依然有较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只是随着电票签发转让的模式发展变换了风险的表现形态。

其次,财务公司票据信用风险显著突出,风险事件频发。票据依据票据承兑主体不同,分为银票和商票,财务公司承兑的票据根据人行分类要求被归为银票。随着疫情对经济的影响,2020年以来已经发生多起民营控股的财务公司因前期扩张过快,导致疫情期间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到期支付票据款项的事件。而在疫情发生之前,就发生过宝塔财务、天津物产财务等机构的财司票兑付问题,可以说疫情加速了风险的暴露过程,让“裸泳者”提前暴露在光天化日下。复杂的经济形势,让商业银行重新审视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监测,同时也对票据业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三,由包商银行事件引发的同业信用风险分层。2019年,监管机构决定对当时发生严重信用风险的包商银行实施托管,由建行组建托管小组实施托管。包商银行的托管公告发出后,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迅速收紧,部分金融机构长期未发布年报,信息披露极不透明,在此次事件的催发下,引起市场的高度警觉。包商银行的票据根据方案,持票合计在5000万元以下的可完全偿付,持票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需要由存款保险基金支付80%,另外20%的票据权利需要进行追索。虽然市场上最终并无机构因此发生大规模亏损,但此次事件是对市场参与者的一次重要的负面案例,也使得很多激进的中小银行调整了经营思路,重新审视自身治理结构和扩张路径。

票据业务的风险管理方向

票交所的成立深刻改变了票据业务的业务模式和市场格局,票据业务发展进入了新的时期,面对新时期出现的风险,票据从业人员既要继承传统票据业务风险防控的经验与优点,同时探索新时代票据风险管理的思路与实践。

第一,全面推动以票据生命周期为核心的一体化票据业务风险管理。过去,无论是票据使用者(企业)还是票据市场参与者(金融机构),往往注重于票据业务的某一个环节的设计和管理,而忽视了整个生命周期链条上票据风险的传导,这就导致了不法分子容易利用分业经营、管理隔阂的空挡进行投机性交易并从中获利,前述“假电票”的产生就一定程度上基于这个背景。要推进票据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需要票据业务从业人员以更广的视角,推动票据业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整合内部的资源与外部工商、税务、监管机构的信息进行交互整合,形成风控合力,打造高效的票据生命周期风险管控体系。

第二,充分利用票据信息披露机制的契机,加强风险管理建设。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以来,操作风险显著下降,但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业务不透明、风险激进的情况依然存在,信息不对称使得市场对于不同参与主体的票据在贴现及后面的流转交易环节都存在一定的价格失真,其根源之一就是票据签发/承兑机构,究竟有多少票据剩余未付是个黑箱,导致参与者无法对该主体进行准确定价,部分激进的机构如果大量签发票据,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加强商业承兑汇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发布了《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9号),随后,上海票据交易所根据该公告,进一步制定发布了《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票据信息披露机制的建立,为市场充分评估参与主体风险提供了决策依据,是交易所和监管机构对票据市场平稳运行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当代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性规则,未来票据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针对相关机构披露的数据进行评估。

作者简介

肖晨晔,上海财经大学2001级投资经济专业毕业,现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部票据中心。

喜欢 (2) or 分享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网友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