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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票付通”业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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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融合推动新“票付通”功能建设。根据票交所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未来ECDS功能将融入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由于原“票付通”功能基于原ECDS建设,为确保“票付通”业务平稳切换,票交所已通过新系统接口规范(v1.1)发布了新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票付通”业务方案

上海票据交易所

(2022.06)

目录

1.概述

1.1业务背景

1.2业务框架

1.2.1参与主体

1.2.2业务办理

1.2.3“票付通”收银台

1.2.4信息服务

2.业务流程.

2.1平台上线

2.2企业签约/解约

2.2.1两方签约/解约

2.2.2三方签约/解约

2.3线上票据支付

2.3.1收银台锁票模式

2.3.2电票开户行网银选票或签票模式

2.3.3票据解锁

2.4线上票据支付流水更新

2.4.1支付流水状态更新

2.4.2支付流水信息更新

2.5线上票据支付查询

2.5.1线上票据支付流水查询

2.5.2线上票据支付状态查询

2.6交易信息上传

2.6.1 上传附件

2.6.2 交易信息登记

附1:新"票付通"业务报文清单

附2:收银台样式(录入票据)

附3:收银台样式(网银回跳)

附4:收银台样式(新签发票据)

1.概述

1.1业务背景

1.系统融合推动新“票付通”功能建设。根据票交所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未来ECDS功能将融入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由于原“票付通”功能基于原ECDS建设,为确保“票付通”业务平稳切换,票交所已通过新系统接口规范(v1.1)发布了新“票付通”功能相关内容,支持业务参与者在新系统中办理“票付通”业务。

2.满足ToB端多元化的线上票据支付需求。“票付通”自2019年上线以来,已在电力、能源、煤炭、工业制造等行业支付场景应用。随着产业互联网加速发展,企业在线支付场景扩大,例如,票据找零、即时支付、代理支付等功能逐渐成为企业线上票据支付的基本诉求,此类功能在新“票付通”业务中实现,有利于提升票据支付与结算场景的匹配度,进一步拓宽票据服务新经济的深度和广度。

3.满足票据市场各类机构的业务参与需求。受原ECDS系统框架限制,原“票付通”功能未能对集中接入机构开放,导致部分电票开户行无法识别“票付通”支付状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业务推广。新“票付通”功能基于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构建,消除了相关技术障碍,重构后业务功能不仅灵活支持多种参与者接入方式,而且“票付通”的支付状态纳入了新系统通用接口,实现“票付通”支付的票据在全市场流转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全市场各类机构参与业务的需求。

1.2业务框架

1.2.1参与主体

“票付通”业务参与者包括合作金融机构、电票开户行、B2B平台、平台企业等四类。新“票付通”模块新增了企业三方签约、合作金融机构以及电票开户行集中接入等功能。

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通过自主直连或集中接入机构接入新“票付通”,支持平台企业从B2B平台发起“票付通”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将票交所公布的接口功能以及所有业务处理结果透传至B2B平台,并支持平台企业通过收银台向本机构以及本机构以外的电票开户行网银跳转。申请成为合作金融机构的银行或财务公司,需要同步改造企业网银实现电票开户行功能。

电票开户行:电票开户行通过自主直连或集中接入机构接入“票付通”。拟开通“票付通”功能的电票开户行应当为平台企业在网银提供定制化的“票付通”服务,包括三方签约、订单支付、票据锁定、支付状态查询、代理背书等功能;未开通新“票付通”功能的电票开户行应当在网银端实现“票付通”三方签约功能,支持处理“票付通”支付状态等,为企业办理“票付通”业务提供便利。

B2B平台:B2B平台可以通过合作金融机构接入“票付通”。B2B平台与合作金融机构根据票交所已发布的接口规范,制定双方系统之间的接口功能。B2B平台接入“票付通”后,票交所向全市场下发接入信息通知。B2B平台应当为平台企业提供从平台订单页面向“票付通”收银台跳转和回跳的功能,为平台企业展示相关支付结果。

平台企业:平台企业开展“票付通”业务之前应当通过B2B平台完成业务签约,并开通相关业务权限。平台企业可以选择两方(平台企业与B2B平台)或三方签约(平台企业与B2B平台、平台企业与电票开户行)的方式。“两方签约”支持平台企业在B2B平台直接完成“票付通”签约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票交所;“三方签约”在两方签约的基础上,增加平台企业与电票开户行签约步骤。选择三方签约的企业可以与电票开户行签署协议,委托开户行为其办理代理背书申请、签收等业务。

1.2.2业务办理

买、卖双方在B2B平台创建订单后,由买方向“票付通”发起线上票据支付申请,通过收银台选择使用票据或票据+现金的方式办理订单项下的支付流程。线上票据支付的主要流程包括支付申请(建立订单)、票据锁定、支付跳转、提交票据(含背书申请和收票申请)、票据解锁、票据签收。其中,买方可以根据业务场景跳过票据锁定和票据解锁环节,以“即时支付”方式发起票据支付,并由卖方直接签收;买方发起票据锁定时,支持对票据包拆分功能,与原“票付通”支付功能相比,支付灵活度更高。

1.2.3“票付通”收银台

“票付通”收银台(以下简称收银台)是平台企业发起票据支付的互联网操作页面,收银台由合作金融机构或票交所建设并提供相关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B2B平台提供收银台服务的,按照票交所规定的收银台建设要求(附2至附4),展示票付通logo、订单支付信息、锁票申请、网银跳转及回跳、选择电票账户、分包支付等功能。

1.2.4信息服务

新“票付通”提供交易资料上传功能,买、卖双方创建订单后,根据需要上传交易信息和影像资料,影像含合同、发票、物流等。贴现机构为持票人办理贴现时,可以向票交所申请调阅相关在线资料和信息,为平台企业提供贴现融资便利。另外,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合作金融机构、电票开户行可以向票交所提交已发起线上票据支付的支付流水、支付状态等查询申请。

2.业务流程

2.1平台上线

【业务描述】

B2B平台完成上线准备,票交所为B2B平台建档后向全市场下发新增接入B2B平台的信息。

【业务流程】

票交所在系统中为B2B平台建立参与者信息,向全市场下发“业务办理渠道信息通知报文”。

2.2企业签约/解约

【业务描述】

平台企业开展“票付通”业务之前,需要完成“票付通”签约;平台企业退出平台时,需要完成“票付通”解约,票交所提供两方和三方签约、解约功能。

【业务流程】

2.2.1两方签约/解约

1.申请发起(B2B平台):平台企业通过B2B平台发起两方签约/解约申请。

2.申请转发(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将平台企业签约或解约申请发送至票交所,票交所将处理结果通知合作金融机构。

2.2.2三方签约/解约

1.申请发起(B2B平台):平台企业通过B2B平台发起三方签约/解约申请。

2.申请转发(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将平台企业申请发送至票交所,票交所将申请转发至平台企业电票开户行。

3.申请确认(电票开户行(全市场)):平台企业登陆电票开户行网银进行签约/解约确认。

4.结果处理(合作金融机构):票交所将平台企业应答结果通知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将结果转发至B2B平台。

2.3线上票据支付

【业务描述】

买、卖双方通过B2B平台建立订单后,买方选择签发票据包或分包背书所持有的电票等方式支付订单。线上票据支付功能支持平台企业使用见证支付、即时支付、“票据+现金”组合支付等模式发起支付。

【业务流程】

2.3.1收银台锁票模式

1.跳转至收银台(B2B平台):买、卖双方在B2B平台达成交易选择“票付通”支付后,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跳转至收银台。

2.收银台锁票(合作金融机构):买方在收银台录入单个或多个票据包信息,包括票据包号、子票据区间号(可选)、票据包支付金额等信息,选择“见证支付”或“即时支付”向票交所申请锁票。

3.锁票结果处理(合作金融机构/买方电票开户行):票交所系统按照买方提交的支付金额将待支付票据包分包生成并锁定新票据包。合作金融机构、买方电票开户行根据票交所反馈的票据包处理结果通知更新支付状态,合作金融机构将处理结果转发至B2B平台。

买方选择“见证支付”的,系统预锁定待支付的票据包,并指定收款人(或被背书人)。

买方选择“即时支付”,系统指定待支付票据包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

4.网银支付申请(买方电票开户行):根据买方电票开户行是否已实现线上跳转功能,提供两种提交票据的处理方式。

(1)电票开户行未实现线上跳转功能

买方在B2B平台收到锁票结果通知后,自行登陆开户行网银,提交已锁定的票据包。

(2)电票开户行已实现线上跳转功能

买方从收银台经票交所跳转至电票开户行网银,票交所将票据支付信息传递买方电票开户行。买方登陆网银后,在“票付通”待处理任务中向指定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提交票据,完成操作后经收银台回跳至B2B平台。

5.支付结果处理(合作金融机构/B2B平台/电票开户行):B2B平台收到经合作金融机构转发的相关票据提交信息后,通知买、卖双方安排后续货物(或服务)交付。电票开户行根据票交所通知,变更并向企业展示最新的票据支付状态。

后续流程接2.3.3和2.3.4。

2.3.2电票开户行网银选票或签票模式

1.跳转至收银台(B2B平台):买、卖双方在B2B平台达成交易选择“票付通”支付后,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跳转至收银台。

2.收银台转跳至网银(合作金融机构):买方在收银台选择“线上选择票据”或“线上签发票据”,经票交所跳转至买方电票开户行网银(需实现电票开户行线上跳转功能)。

3.网银锁票+支付(买方电票开户行):票交所将订单信息传递至电票开户行,买方登陆电票开户行网银后,进入“票付通”待处理任务,完成相关操作后,经收银台回跳至B2B平台。

(1)线上选择票据

买方选择单个或多个票据包,按照“见证支付”或“即时支付”方式申请锁票并提交票据。

(2)线上签发票据

买方在开户行网银完成出票、承兑操作后,按照“见证支付”或“即时支付”方式向票交所申请锁票并提交票据。

4.支付结果处理(合作金融机构/B2B平台/电票开户行):B2B平台收到经合作金融机构转发的相关票据提交信息后,通知买、卖双方安排后续货物(或服务)交付。电票开户行根据票交所通知,变更并向企业展示最新的票据支付状态。

后续流程接2.3.3和2.3.4。

2.3.3票据解锁

在见证支付模式下,买、卖双方根据交易结果对票据发起解锁过户或解锁撤销申请。

1.票据解锁(B2B平台/合作金融机构):买、卖双方在B2B平台确认货物(或服务)交付无误后,通过B2B平台发起票据解锁过户的请求;买、卖双方根据协商结果通过B2B平台发起解锁撤票的请求。合作金融机构将票据解锁请求指令转发至票交所。

2.解锁结果处理(合作金融机构/电票开户行):票交所将解锁结果通知合作金融机构和电票开户行,合作金融机构将处理结果转发至B2B平台,电票开户行变更并向企业展示最新的票据支付状态。

2.3.4 签收或驳回票据

1.票据签收/驳回(电票开户行):买卖双方根据上述处理结果登陆电票开户行网银签收或驳回票据。

(1)见证支付模式

买、卖双方发起票据解锁过户的,卖方选择自行登陆开户行网银签收票据包或由电票开户行根据与平台企业签订的协议,代为签收票据包。

买、卖双方发起解锁撤票的,卖方登陆开户行网银驳回买方提交票据的申请,或由买方登陆开户行网银撤销提交票据的申请。

(2)即时支付模式

该模式下,买方一旦提交票据至卖方后,无需解锁票据包,卖方即可登陆电票开户行网银签收票据包或由电票开户行根据与平台企业签订的协议,代为签收票据包。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结果对已提交的票据进行撤销或驳回处理。

2.票据处理结果(合作金融机构/电票开户行):票交所将票据处理通知合作金融机构和电票开户行,合作金融机构将处理结果转发至B2B平台,电票开户行变更并向企业展示最新的票据支付状态。

2.4线上票据支付流水更新

【业务描述】

平台企业发起对支付流水信息更新的申请,合作金融机构和B2B平台根据票交所处理情况同步更新相关信息,包括支付流水项下的买方或卖方电票账户信息、支付流水状态等。

【业务流程】

2.4.1支付流水状态更新

1.业务发起(B2B平台):B2B平台根据平台企业对订单的操作结果,发起支付流水状态更新申请。

2.结果处理(合作金融机构/电票开户行):合作金融机构将支付流水状态更新申请发送至票交所,票交所将处理结果(状态变更为已完成或已取消)通知合作金融机构和电票开户行。

2.4.2支付流水信息更新

1.业务发起(B2B平台):平台企业在B2B平台或收银台的支付流水单下调整电票账户。

2.结果处理(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将平台企业申请发送至票交所,票交所将处理结果通知合作金融机构。

2.5线上票据支付查询

【业务描述】

合作金融机构、买方电票开户行、卖方电票开户行支持平台企业办理业务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向票交所发起支付流水查询和支付状态查询。

【业务流程】

2.5.1线上票据支付流水查询

合作金融机构/买方电票开户行/卖方电票开户行:平台企业已发起支付申请但机构未收到票交所返回的支付申请应答或通知时,向票交所发起申请流水信息,票交所通知处理结果。

2.5.2线上票据支付状态查询

合作金融机构/买方电票开户行/卖方电票开户行:根据需要查询票据状态、票据支付状态和线上签发信息,向票交所发起申请流水信息,票交所通知处理结果。

2.6交易信息上传

【业务描述】

卖方或买方通过合作金融机构将拟支付订单的相关信息,包括合同编号、发票号、物流、可疑订单等信息上传至票交所,并支持上传相关影像文件。

【业务流程】

2.6.1 上传附件(合作金融机构)

由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平台企业申请发起订单附件上传申请,票交所通知其处理结果。

2.6.2 交易信息登记(合作金融机构)

(1)交易附加信息上传

附件登记申请通过后,平台企业可以继续上送订单附加信息上传申请,相关信息上传成功后,平台企业可以查询已上传的附件。

(2)风险预警信息上传

B2B平台一旦发现存在可疑订单,须通过“订单附加信息上传申请报文”将订单的可疑订单标记为是,并同步登记相关可疑内容。

各类参与者需实现的报文详见附1。

附1:新"票付通"业务报文清单

详见表格内容 新"票付通"业务报文清单

附2:收银台样式(录入票据)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票付通”业务方案

附3: 收银台样式(网银回跳)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票付通”业务方案

附4: 收银台样式(新签发票据)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票付通”业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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