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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的内涵||是包含当天还是从第二天开始计算?

电子承兑汇票 郭玉棉律师 评论

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的内涵||是包含当天还是从第二天开始计算?电子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的内涵:

是包含当天还是从第二天开始计算?

答案:

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的内涵:

不包含当天,从第二天开始计算。

理由:

该依据以前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期间的计算】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与期间计算有关的术语】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该部分规定在民法典第十章 期间计算

第二百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二百零四条 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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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提示付款&提示付款

1、提示付款定义: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承兑人请求付款的行为。

2、提示付款期定义:

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3、提示付款期的时间节点:

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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