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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交所资金清算:还存在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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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交所成立后,各种大集中、大透明,貌似彻底解决了纸票时代诸如同业户、清单交易、倒打款、萝卜章等问题。好像是这样,但却并不完全这样。资金安全与否,基本取决于如何划拨:即如何清算。 票交所规定的清算路径有两条,人民银行清算账户与票交所资金账户。

票交所成立后,各种大集中、大透明,貌似彻底解决了纸票时代诸如同业户、清单交易、倒打款、萝卜章等问题。好像是这样,但却并不完全这样。资金安全与否,基本取决于如何划拨:即如何清算。

票交所资金清算:还存在风险吗?

票交所规定的清算路径有两条,人民银行清算账户与票交所资金账户。实务中,大机构的清算账户即存款准备金账户,而农商行、农信社之类机构独立性较强,准备金缴纳各自进行,但对外清算则集中以联社等形式进行。

实际上,很早之前,我国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相互独立,存款准备金账户只能用来缴纳准备金,备付金账户用来对外支付。后来,考虑到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人民银行将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合二为一,仅留下“存款准备金账户”,该账户既能缴纳准备金,也能对外支付。该账户的管理异常严格,可以透支,但会罚款。通常,资产负债管理人员每隔10天会根据自家银行上旬的一般性存款变动情况,再结合法定的存款准备金率对账户里的资金进行调整,超过法定的部分称为超额准备金。因此,这个账户里,没钱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不过,也许因为国情复杂,账户的合并并不彻底。诸如农信社之类的机构,A分社与B分社,联盟成为C信用联社。A和B之间往往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此通常会自己在当地人行开立存款准备金账户,但该账户并不用于对外清算。而是,按照联社的要求,定期向联社在人行开立的清算账户缴纳备付资金(各分社缴纳在一个账户里)。这种情况下,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和清算账户相分离。

因此,瓜说:

如果法人系统参与者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如果清算账户是存款准备金账户,那么交易的安全性会得到保证(准备金账户里没钱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如果机构本身在人行没有开立清算账户,而是作为大额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取得其关联的大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出具的清算账户使用授权书的,这个时候就类似A分社,使用的是联社的清算账户(账户里的钱是A缴纳的,它的强制性低于准备金的强制性),结果就是:此时的清算账户里可能资金不足。

这个结论,不是瓜猜的,而是源自于人行的一份说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大额支付系统清算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93号文,该文指出:大额支付系统在13个城市运行以来,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和各系统参与者加强对资金清算的管理,防范支付风险,保障了大额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行。但也存在少数银行流动性不足,致使支付业务无法清算和系统延迟关闭清算窗口的问题,严重影响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银行对自身及所属分支行的资金清算重视不够,清算账户头寸管理不严,未充分利用支付系统的功能及时调度资金;人民银行少数分支行业务主管部门对所管辖清算账户行的流动性情况关注不够,未按规定与开立清算账户的银行签订高额罚息贷款协议。

文件过于久远,问题现在也许得到了解决。未可知。

代理清算的账户里可能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远非问题最关键的部分。因为,并不是所有机构都有清算账户或者可以借用清算账户进行清算。比如原本被授权使用联社的清算账户进行清算的A分社,假如突然被取消授权了,亦或者是压根连存款准备账户都没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非法人产品等等。他们如何清算呢?

票交所给他们规定了第二条清算路径:票交所资金户。

使用资金户进行清算的机构是:没有清算账户的银行(小机构)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当然,前面我们提到,使用这个账户进行清算的前提是账户里要有钱。清算账户是存款准备金自不必说,是代理的清算账户(联社清算账户)也要分社按照一定要求缴纳备付资金至清算户。因此,票交所资金户也不例外。

参与者,需要往里面打钱。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票交所对从哪个账户里打钱至票交所资金户进行了详细规定,大致是:

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

原则上,银行类法人参与者要使用开立在本机构的基本户作为往票交所资金户里打钱的出金账户。如果基本存款账户未开立在本机构的,应当应当使用开立在本机构的同户名一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出金账户。注意,票交所规定的很明确,出金账户一定要是开立在本机构的账户,这基本解决了原来的乱开同业户问题。

疑问是:一般户与专用户有没有可能受人控制呢?

更大的疑虑是在于非银。票交所规定,非银类法人系统参与者原则上应当使用同户名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出金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无法用于办理业务的,应当使用开立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的一般存款账户或者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出金账户。非法人产品系统参与者应当使用开立在托管银行的同户名托管账户作为出金账户。

如果说银行内部控制一般户或专用户,会相对便利,那么,对于非银而言,其基本户、一般户或者专用户的使用则更加难以预料。

当然,尽管如此,也不必害怕,因为票交所的清算方式(系统外)是票款对付:即一手交钱,一手缴票。

如果你的资金账户或是清算账户里没钱,你是得不到票据的。钱:你是要提前准备好的,它是这么规定的:

资金账户的持有人在办理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结算,需要付款的时候,应当提前办理入金业务,将资金汇入其票交资金账户。看见没,提前汇入。你没钱,是得不到票的。新规则还规定,账户持有人可以根据需要将票交所资金账户里的钱划走。

回过头来,再反思一下:差不多有这么几个结论

其一,清算账户里没钱的可能性真的很小;

其二,钱是要提前准备的,没钱,想得到票,几乎不可能。

其三,如果我是一个坏银,控制了非银或者小机构的基本户、一般户或者专用户,私下替金融机构操作,这个道德风险还是可能的。

国海代持门,也差不多如此。

文/种田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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