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票付通”业务接入效率,根据《票交所关于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票付通”业务规则(暂行)>和<上海票据交易所“票付通”业务申报接入规范(暂行)>的通知》(票交所发〔2020〕106号)
各市场成员:
上海票据交易所制定了《“票付通”业务直连系统参与者互联规范v2.1》(见附件1)和《“票付通”业务接入测试及接入验收规范v1.0》(见附件2),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口规范及相关要求
“票付通”业务包括业务类、信息类、系统管理类以及业务核对4类接口功能,覆盖业务前准备、线上票据支付、信息查询、业务对账等流程。金融机构可以自愿申报合作金融机构或开户机构,根据《电票开户机构网银改造说明》(见附件1-3)改造企业网银相关功能,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需实现的接口报文范围见《“票付通”业务报文格式标准》(见附件1-1)
未实现“票付通”业务相关接口功能的银行或财务公司,应当确保企业可以通过网银办理预锁定电票的支付,避免因电票业务清分失败导致企业无法对票据进行正常操作。
二、接入验收和上线窗口安排
票交所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验收和上线窗口,请金融机构协同平台,合理安排开发和测试进度,自行选择验收窗口,提前向票交所申报接入测试和接入验收。
特此通知。
业务联系人:俞 乾 021-23139639
苏智欣 021-23139861
技术联系人:吴 刚 021-23139881
王晓翠 021-23139676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