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据经济观察网消息,漯河市召陵区城投2017年定向融资工具违约。 据悉,该定向融资工具发行人为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召陵城投),发行时间从2017年7月起,规模3亿,期限为24个月。今年11月产品到期后,本息迟迟未到账。 后记者向融
12月18日,据经济观察网消息,漯河市召陵区城投2017年定向融资工具违约。
据悉,该定向融资工具发行人为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召陵城投),发行时间从2017年7月起,规模3亿,期限为24个月。今年11月产品到期后,本息迟迟未到账。
后记者向融资方核实,11月份到期的这期产品尚未还款,将尽快安排解决。
看来,至少目前违约是实锤了。这个消息之所以引起媒体重视和转发,原因之一是这是一款实打实的政府平台融资项目。
政府平台融资,风控措施完善
融资方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中心100%控股,该中心属于召陵区事业单位,注册地址在财政局6楼;融资方的人事任免也是直接听命于区政府。
在金交所网站上,能看到该项目的交易结构:
风控措施如下:
项目发行在2017年,风控集齐了典型的应收账款+国企担保+政府出函的三大要素。3个亿的项目,6个亿债权质押;财政局出函承诺还款;资金用途是民生工程——看上去稳稳当当,但还是违约了。
多笔高息民间借贷诉讼
召陵城投的违约原因,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资金链紧张,银行贷款安排不过来了。
但其实不看企业报表,单看企业诉讼,就能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该公司在公开平台上有16条法律诉讼,仅有两条为“买卖合同纠纷”,其他14条均为“企业借贷纠纷”或“借款合同纠纷”。
举几个例子:
(2019)豫1104民初1911号:
2017年11月16日被告漯河广汇药业因经营需要,向召陵城投借款150万元,借款期限为45天,按照年化15%支付投资收益金。如果逾期,自下月起资金使用率上浮20%,逾期两次的,自第二次逾期之日起投资收益金上浮50%。若不能及时还款,则视为被告违约,被告应当按照违约本金的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召陵城投汇款142.5万给被告;但双方签署了150万借款协议。
到期后,漯河广汇药业偿还了50万元后剩余的100万元未付。
法院最后判决支持被告按照100万本金,24%年利率还款。
(2019)豫1104民初1912号
2017年12月1日被告商贸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六个月,月息1%。被告如果逾期,自下月起资金使用率上浮20%,逾期两次的,自第二次逾期之日起投资收益金上浮50%。若被告不能按时偿还,则视为被告违约,被告应当按照借款本金的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召陵城投汇款485万给被告;但双方签署了500万借款协议……(经典套路)
到期后,商贸公司一分钱没还。
法院判决被告按照485万本金还款,并按月息1%支付违约金。
(2019)豫1104民初3208号
2017年1月26日被告泰威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自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5日,被告按照日0.5‰的利率支付利息。若被告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则被告自下月起按照月息2%支付罚息。若被告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则视为被告违约,被告应当按照借款本金的3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召陵城投汇款196万给被告;但双方签署了200万借款协议……(熟悉的操作)
到期后,泰威公司一分钱没还。
法院判决被告按照196万本金,日息0.5‰+月息0.5%还款。(相当于年化利率24%)
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列举了。
上述三个案例,无论哪一个,与召陵城投的约定利率加上罚息都超过了法律支持的24%上限;另一方面,尽管法院最后判决被告按照24%利率还款,但实际上肯借高息资金续命的企业,一旦违约,实际上能不能还款是个未知数。
例如
(2018)豫1104执31号:
法院判决漯河市新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林重新向召陵城投还款,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询措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执行财产。
最后只能终结执行程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执行。
也就是说,钱打水漂了。
在2017年召陵城投通过金交所对外发行定向融资计划时,投资者能拿到的最高收益是2年期年化9.6%,看上去已经很高了;但召陵城投一转手,这些钱就以15%甚至更高的成本出借给了风险更高的主体。
城投平台融资项目,资金用途的实际不可控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痛点。小固个人的推荐是,碰到有涉及民间借贷的平台,一律规避掉。这在之前是有过先例的,在《融资平台的两大风险黑洞》中,我们有过更细节的讨论:
城投公司参与民间借贷行为的实质,是利用自身的地方垄断优势以及隐形的政府信用背景,从银行或其他渠道以较低的利率拿到资金,转手以加倍甚至更高的成本转接给名营企业,以获得巨额利差。在经济形势良好的局面下,看起来是个多方得益的局面,一旦形势逆转,信用风险的传导必然会深入到城投体系里面。
这不是河南第一个政信区域违约;今年年初,县级市汝州曾出过借道医院融资租赁项目违约的新闻,之后传出与个人的民间借贷违约。详见:《河南县级市拖欠民间借贷,疑资金面紧张》
城投公司直接向个人借款的毕竟还是少数。漯河的违约模式就更常见,查了一下,漯河区之前应该是没有做过信托融资,但直到今年10月,相关项目还在发行,300万收益可以到10%甚至更高,低息渠道没打通,高息渠道就违约,这本身就是不大好的信号,应当引起相关投资者的格外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