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业务问答(披露类)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业务试运行以来,票交所咨询电话收到了一些关于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业务披露相关的问题,为优化服务,提升披露效率,我们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总并予以了解答。
Q1.为什么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推送的承兑信息不完整?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从用户注册日起向用户推送自2021年4月24日起用户承兑的收款人已签收票据。暂不支持推送2021年4月24日前用户承兑的票据。
Q2.为什么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推送的承兑信用信息数据与用户自己统计的数据不一致?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向用户推送的承兑信用信息从用户注册日起开始统计。用户在注册日前签发的票据和当月披露时点日期前未被收款人签收的票据,不纳入当月的承兑信用信息统计。
Q3.用户是否可以对同一张票据进行重复披露?
用户可以对同一张票据进行重复披露。
Q4.进行信息披露操作时,能否批量导出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推送的信息?
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系统支持对推送的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明细导出,用户可批量下载。
Q5.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中推送披露、自主披露、自动披露的区别是什么?
选择推送披露的,用户可在承兑信息披露页面,查看截至前一日日终承兑人已承兑且收款人已收票的未披露票据明细,进行逐条披露或一键披露。
选择自主披露的,由用户自主填写拟披露的票据承兑信息。
选择自动披露的,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系统会从设置成功之时起,自动披露每日新增的推送数据,设置成功之前推送的历史数据不会自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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