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票据网介绍: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资讯、票据知识、票据利率、背书、风险预警等问题

2019年3月6日承兑汇票公示催告(部分)

挂失票据 wgjto 评论

被告人: 申请人潍坊驰润建材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承兑汇票号码32000051 24424237,出票日期2018年8月6日,出票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出票人山东康纳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临朐县华晟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付款行山东临朐聚丰村镇银行股

被告人:

申请人潍坊驰润建材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承兑汇票号码32000051 24424237,出票日期2018年8月6日,出票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出票人山东康纳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临朐县华晟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付款行山东临朐聚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利害关系人应于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承兑汇票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山东]临朐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06

被告人:

威远县宏威电器经营部因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威远县宏威电器经营部。二、公示催告的票据:31400051 30421458,出票日期2018年12月05日,到期日2019年06月05日,票面金额100000元,付款行潍坊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出票人潍坊桦林进出口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恒联桦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三、自公告之日起10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06

被告人:

申请人潍坊驰润建材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承兑汇票号码32000051 24424237,出票日期2018年8月6日,出票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出票人山东康纳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临朐县华晟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付款行山东临朐聚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利害关系人应于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承兑汇票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山东]临朐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06

被告人:

申请人抚顺福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其持有的票据号码为30900053 28240375,出票人为龙口盛龙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山东南山暖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50万元、出票日期为2018年10月11日、汇票到期日为2019年4月11日、付款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做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06

被告人:

申请人宁波顺枫石化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300051/49474266,金额为100000元,出票行与付款行均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出票人为贵州绿丰年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深圳市永联泰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人为持票人。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贵州]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06

被告人:

常熟市邓氏布业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常熟市邓氏布业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40005128792764,出票人为常熟新诚鑫织造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热市宏大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持票人为常熟市邓氏布业有限公司,出票行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出票日期为2016年1月6日,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7月6日,票面金额为20000元)一份。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常熟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06

被告人:

张家港市声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张家港市声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40005132756628,出票人为江阴恒泰隆毛纺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江阴成亨装饰有限公司,持票人为张家港市声源电子通信有限公司,出票行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出票日期为2018年5月9日,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11月9日,票面金额为40000元)一份。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常熟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06

被告人:中山市胜誉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申请人中山市胜誉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因持有的普通支票1张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中山市胜誉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号码3140443041059900,付款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营业部,出票人中山市胜誉五金电器有限公司,票面金额空白,收款人空白。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06

喜欢 (2) or 分享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网友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