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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泰银行支行"原行长"冒充真行长 用萝卜章套现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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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一个夜晚杭州贸易公司汪姓员工突然接到老板洪某的一个电话:要他尽快想办法去刻一枚银行印章,要求是:铜制且中间能转动。 当晚,这枚印章便到了洪某的手中。但令汪某没意料到的是,这枚萝卜章在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竟数次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2014年的一个夜晚杭州贸易公司汪姓员工突然接到老板洪某的一个电话:要他尽快想办法去刻一枚银行印章,要求是:铜制且中间能转动。

民泰银行支行

当晚,这枚印章便到了洪某的手中。但令汪某没意料到的是,这枚“萝卜章”在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竟数次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萧山瓜沥支行的名义,将多张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转贴现给后手的银行,最终套取汇票贴现款逾42亿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此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还原了这桩假章诈骗案的始末。在这起票据诈骗案中,不仅银行印章是假的,就连银行行长都是假的。

“原行长”冒充真行长

在这起假章诈骗案中,民泰瓜沥支行原行长倪某,是本案重要的关键人物。

倪某在2013年初负责民泰瓜沥支行的筹建工作,成立后任该行第一任行长。那时候风光的背后手头“有点紧”。

倪某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他陆续借钱给朋友做资金转贴生意,数额高达8000多万元。后因资金无法回笼,产生了巨大的资金缺口。

洪某是倪某的贷款客户。2014年7月,倪某告诉洪某其有资金困难,洪某说自己也有资金缺口。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商议一起做商业承兑汇票转贴业务,并拉拢了有票据中介资源的鲁某。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洪某、鲁某伙同倪某预谋利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方式套取资金。他们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伪造一套银行公章,利用空壳公司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开立同业账户,联系票据中介与转贴现银行……

在这一诈骗链中,最核心的就是私刻银行(假)公章。2014年10月,在倪某办公室,洪某对民泰瓜沥支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许可证、银行公章文本的复印件等一一拍了照。而后续伪造的证件,就以此作为模板的,然而,不久之后,倪某的行长之位便岌岌可危。

2015年初,倪某因为放贷问题被派到分行上班。同年3月18日,又因发现民泰瓜沥支行违规问题突出、贷款大量逾期等问题,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决定给予倪某撤职处分,处分期限24个月。

当时被摘掉行长“帽子”的倪某,开始铤而走险,仍以行长身份到处拼“演技”。洪某经常安排倪其去见一些票据中介或其他银行的人员,只需要倪某表明他是民泰瓜沥支行行长这一身份即可,具体业务由洪某、鲁某负责洽谈。

在接下来几个月内,倪某、洪某、鲁某参与了一系列票据诈骗案,且三人分工明确。

洪某:负责伪造民泰瓜沥支行的基础文件、上级行的授权委托书等业务材料,私刻该行公章、业务用章、法人私章等;

鲁某:负责开立同业户,提供空壳公司的基础资料,联系票据中介及后手银行,并假冒民泰瓜沥支行工作人员身份出面沟通,办理票据贴现手续等;

倪某:假冒民泰瓜沥支行行长。

不过,2015年11月12日,因发现倪某有违规放贷问题,且其旷工时间长,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分行决定给予倪某开除处分。

疯狂套现42亿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此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和8月,洪某、鲁某伙同倪某及其他中介人员,利用自己控制的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再使用伪造的民泰瓜沥支行的虚假业务材料、业务印章,以民泰瓜沥支行的名义将24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转贴现给后手银行,以此骗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逾13.6亿元。

另外,他们还以民泰瓜沥支行的名义,为需要融资的公司贴现了50张商业承兑汇票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一共骗取贴现款逾29.2亿元,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至此,上述操作一共套取银行资金超过42.8亿元。

回顾近几年发生的多例票据大案,几乎均涉及伪造票、变造纸票等情况,背后脱离不开虚假贸易、银行“萝卜章”以及票据中介的“灰色”游走等因素。

就在上述系列案件中,由于上述贴现的几十张商业承兑汇票,并不是建立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之下,以及并没有考核企业实际还款能力,造成了后续多家转贴银行的纠合和资金损失。其中,实际造成出资行某股份制银行莆田分行损失9.424亿元、该行成都分行损失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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