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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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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章 系统概述 1.1 披露内容和统计口径 1.2 系统运行时间 1.3 操作流程 第二章 账户注册与管理 2.1 用户注册 2.1.1 基础信息登记 2.1.2 票据业务账户绑定 2.1.3 注册进度查询 2.2 账户管理 2.2.1 用户信息修改 2.2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章 系统概述

1.1 披露内容和统计口径

1.2 系统运行时间

1.3 操作流程

第二章 账户注册与管理

2.1 用户注册

2.1.1 基础信息登记

2.1.2 票据业务账户绑定

2.1.3 注册进度查询

2.2 账户管理

2.2.1 用户信息修改

2.2.2 企业票据业务账户新增和解绑

2.2.3 密码管理

第三章 信息披露

3.1 票据承兑信息披露

3.1.1 通过系统推送披露票据承兑信息

3.1.2 自主填写披露票据承兑信息

3.2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

3.2.1 通过系统推送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3.2.2 自主填写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3.3 信息撤回

第四章 信息查询

4.1 票据承兑信息查询

4.2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查询


第一章 系统概述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是上海票据交易所开发建设的信息披露平台,经注册、认证的承兑机构可通过本系统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社会公众可通过本系统查询已披露的票据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平台网址为:disclosure.shcpe.com.cn。

本用户操作要点中“用户”特指拥有票据业务账户的机构。

1.1 披露内容和统计口径

(一) 票据承兑信息

为每张已签收承兑票据的主要票面信息,包括出票日期、承兑日期、票据号码、出票人名称、承兑人名称、承兑人开户行名称、票面金额、票据到期日。

(二) 承兑信用信息

指承兑人承兑票据的信用情况,包括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电子商业汇票具体统计口径如下:

1.承兑发生额是指当年累计承兑发生额,即当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上一月月末累计承兑的票面总额。收票人尚未签收或未签收前撤回票据的不计入当年承兑发生额统计。

2.承兑余额是指截至披露日上一月月末,承兑人已承兑但未结清的商业汇票余额。承兑余额既包括未到期汇票余额,也包括已到期但未结清的汇票余额。

3.累计逾期发生额是指自用户系统上线日起至披露日上一月月末累计发生的逾期商业汇票票面总额。

4.逾期余额是指截至披露日上一月月末,未结清的逾期商业汇票票面总额。

5.逾期统计口径:

(1)持票人未发起提示付款的商业汇票不计入逾期统计;

(2)未贴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在收到持票人提示付款当日至迟次日完成付款,已贴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在持票人提示付款当日完成付款,承兑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款的,汇票金额计入逾期统计;

(3)未贴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在收到持票人提示付款次日起第四日内完成付款,已贴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在持票人提示付款当日完成付款,承兑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款的,汇票金额计入逾期统计;

6.特别注意:

(1)用户披露信息统计范围为自系统上线日起承兑人的新增承兑业务数据,存量业务不纳入统计。

(2)付款截止日期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1.2 系统运行时间

1.社会公众查询时间:7天*24小时;

2.用户披露操作开放时间:每日8:00-20:00。

1.3 操作流程

(一)公众查询

社会公众可直接访问信息披露网站查询已披露的票据信息。

(二)信息披露

系统支持用户点击确认系统推送信息上传和自行填写拟披露信息上传两种披露操作方式。

1.信息推送确认披露。

(1)票据承兑信息披露:票据收票人签收日次日起,用户可在系统中查询尚未披露的票据承兑信息,用户点击确认完成披露。社会公众可于用户确认披露次日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2)承兑信用信息披露:每月2日系统将向用户推送系统统计的截至上一月月末的票据承兑信用信息,用户点击确认后完成披露。社会公众可于用户确认披露次日查询到相关披露信息。

2.自主填写披露。

用户自行填写提交拟披露的票据承兑信息或承兑信用信息后,系统将于当日日终进行信息比对,当填写信息与系统不一致时,系统将进行标注。社会公众可于用户成功提交次日查得披露信息。

承兑信用信息上传的窗口期为每月初前七个工作日,用户仅能提交截至上一月月末的承兑信用信息,用户填写时可于备注栏备注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二章 账户注册与管理

2.1 用户注册

【注册流程】

用户首次登录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时,需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主要分为基础信息登记和票据业务账户绑定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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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基础信息登记

【功能描述】

用户进行基础信息登记。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系统网站首页→注册

【模块页面】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输入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兑人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姓名、电子邮箱、登录密码、联系人、传真、其他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

【操作步骤】

1.新用户登录信息披露网站首页,点击“注册”按钮,填写用户基础信息。

2.用户阅读并确认同意《上海票据交易所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点击提交“注册”按钮,完成基础信息登记验证后,用户预留邮箱会收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验证邮件。

【重要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兑人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姓名、电子邮箱、登录密码为用户基础信息登记必填项,其他内容为选填项。

2.验证邮件中包含验证链接、业务编号和业务验证码。

2.1.2 票据业务账户绑定

【功能描述】

用户通过签发指定票据完成身份验证和账户绑定。

【菜单位置】

邮箱链接→注册进度查询

信息披露系统网站首页→信息披露查询→注册进度查询

【模块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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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域】

业务编号、业务验证码、票据号码

【操作步骤】

1.用户通过邮件中验证链接或注册进度查询进入票据业务账户绑定页面,页面会展示一个指定的签票验证票面金额。

2.用户用其票据业务账户签发一张电子商业汇票,票据相关要素如下:

承兑人名称与出票人名称一致,为用户自身;

收款人账号:97990078801500001704

收款人名称: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汇票信息披露验证专户;

收款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收款人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310290098012;

票面金额:系统页面展示的指定签票验证票面金额。

3.用户在票据业务账户绑定页面填写签发票据的票据号码,然后点击“提交并注册”按钮。

4.完成提交后,该笔业务的业务状态为“进行中”,用户可于次日查看验证结果。业务状态变为“已完成”的,表示验证通过,注册成功,用户可立即开展信息披露;业务状态变为 “已终止”的,表示验证未通过,用户可在系统备注栏内查看错误信息,并可选择重新绑定票据业务账户。

【注意事项】

新用户注册收到的业务验证码具有有效期限,用户收到后需在有效期内完成企业票据业务账户绑定。

【重要说明】

票据业务账户绑定校验未通过的,用户可点击绑定页面的“重新绑定”按钮,修改验证票据号码进行重新绑定。

2.1.3 注册进度查询

【功能描述】

用户可通过业务编号和业务验证码查询注册进度。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系统网站首页→信息披露查询→注册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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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页面】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输入域】

业务编号、业务验证码

【操作步骤】

用户输入业务编号和业务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可查看注册进度。

【重要说明】

用户注册未完成时,系统显示绑定企业票据业务账户页面;用户注册完成,系统将显示业务状态为“已完成”,用户可通过企业编号或邮箱登录信息披露系统。

2.2 账户管理

2.2.1 用户信息修改

【功能描述】

用户可在信息修改页面对部分注册信息进行修改。

【菜单位置】

信息管理→企业用户信息修改

【模块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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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域】

电子邮箱、联系人、通讯地址、邮编、传真、其他联系方式

【操作步骤】

用户进入信息修改页面,对希望修改的注册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确认。

2.2.2 企业票据业务账户新增和解绑

2.2.2.1 企业票据业务账户新增

【功能描述】

用户可绑定在不同开户行开立的企业票据业务账户。

【菜单位置】

信息管理→企业票据业务账户→绑定新的企业票据业务账户

【模块页面】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输入域】

票据号码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绑定新的企业票据业务账户页面,按照系统提示签票验证票面金额签发一张电子商业汇票,票据相关要素如下:

承兑人名称与出票人名称一致,为用户自身;

收款人账号:97990078801500001704

收款人名称: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汇票信息披露验证专户;

收款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收款人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310290098012;

票面金额:系统页面展示的指定签票验证票面金额。

2.用户填写签发票据的票据号码并点击“提交”按钮。

【重要说明】

用户如果希望连续绑定多个企业票据业务账户,可点击“提交并新增”按钮继续绑定。

2.2.2.2 企业票据业务账户解绑

【功能描述】

用户可对已在系统内绑定的企业票据业务账户进行解绑。

【菜单位置】

信息管理→企业票据业务账户

【模块页面】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企业票据业务账户页面,可查看所有已绑定和待绑定的企业票据业务账户信息。

2.用户确认解绑该账户的,点击“解绑”按钮,系统会弹出对话框对账户解绑进行再次确认。用户点击“确定”按钮后,完成企业票据业务账户解绑。

2.2.3 密码管理

2.2.3.1 忘记密码

【功能描述】

用户忘记密码时通过预留电子邮箱或企业编号找回密码。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系统网站首页→忘记密码

【模块页面】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输入域】

用户名(电子邮箱或企业编号)

【操作步骤】

1.用户登录信息披露网站首页,点击“忘记密码”按钮,填写用户名,系统会向预留电子邮箱发送重置密码链接。

2.用户根据提示重新设置登录密码。

2.2.3.2 修改密码

【功能描述】

用户可对登录密码进行修改。

【菜单位置】

修改密码

【模块页面】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输入域】

旧密码、新密码

【操作步骤】

1.用户在信息披露系统页面右上角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可进入密码修改页面。

2.用户输入旧密码、新密码后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密码修改。

第三章 信息披露

3.1 票据承兑信息披露

3.1.1 通过系统推送披露票据承兑信息

【菜单位置】

信息管理→未披露信息推送查询→未披露票据承兑信息推送查询

【模块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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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域】

票据号码、承兑日期、票据到期日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未披露票据承兑信息查询页面,可查看截至前一日日终的已承兑、未披露票据明细。

2.用户可通过票据号码、承兑日期、票据到期日三个字段筛选相应记录。

3.用户勾选拟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后,点击“披露”按钮,系统弹出再次确认对话框,用户点击“确定”按钮后,票据承兑信息提交至信息披露平台。

3.1.2 自主填写披露票据承兑信息

【菜单位置】

信息管理→企业信息披露自主操作管理→企业自主票据承兑信息披露

【模块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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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域】

承兑人信息、票据号码、出票日期、出票人名称、承兑日期、票面金额、票据到期日

【操作步骤】

1.用户进入自主票据承兑信息披露页面,填写拟披露的票据承兑信息。若用户需要同时披露多条票据承兑信息,可点击“新增”按钮,添加承兑票据信息。

2.所有票据承兑信息添加完毕后,用户点击页面中“提交”按钮,票据承兑信息提交至信息披露平台。

【注意事项】

1.请如实填写票据承兑信息。若填写的信息与系统内记载信息比对不一致,系统将在该条记录的“系统备注”中标注“企业自主票据承兑信息披露与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后对外披露。

2.系统于每日日终时采集当日新增已承兑票据信息,当用户提交信息为当日承兑的票据信息,系统将提示“系统暂未采集到您披露的第【x】条票据承兑登记信息,将以您当前提交的信息进行披露”,待日终采集到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后,系统将自动完成披露。

3.用户成功进行披露信息上传操作后,系统将于次日完成披露。

3.2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

3.2.1 通过系统推送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菜单位置】

信息管理→未披露信息推送查询→未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推送查询

【模块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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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1.每月2日起,用户可进入未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页面,查看截至上一月月末系统统计的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2.在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窗口期内,用户勾选上一月月末承兑信用信息后,点击“披露”按钮,系统弹出再次确认对话框。用户点击“确定”按钮后,票据承兑信用信息将提交至信息披露平台。

【重要说明】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窗口期内,用户在“未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推送查询”页面能查询到截至上一月月末系统统计的承兑信用信息,该信息可用于信息披露。另外,用户每天可以查询到截至T-2日最新的系统推送承兑信用信息,但该信息仅供参考,不用于信息披露。

3.2.2 自主填写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

【菜单位置】

信息管理→企业信息披露自主操作管理→企业自主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

【模块页面】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输入域】

承兑人信息、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企业备注

【操作步骤】

1.在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窗口期内,用户进入企业自主承兑信用信息披露页面,填写拟披露票据承兑信用信息。需同时披露多个企业票据业务账户的,用户可点击“新增”按钮添加相应信息。

2.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添加完毕后,用户点击“提交”按钮,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提交至信息披露平台。

【注意事项】

请如实填写票据承兑信用信息。若披露信息与系统内记载信息比对不一致的,系统将在系统备注栏中标注“企业自主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

【重要说明】

1.承兑人信息、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为必填项,企业备注为选填项。

2.用户填写拟披露信息时可在企业备注栏中对该记录进行说明,内容不超过500字。

3.3 信息撤回

业务提交当日,若用户对已提交、待披露的内容存在异议或其他需要撤回的情形,可在当日系统披露操作开放时间内撤回已提交的业务。

【菜单位置】

信息管理→已提交信息披露业务管理→已提交信息管理

【模块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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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域】

业务编号、业务状态、提交起始日期、业务对象

【操作步骤】

1.在已提交信息管理页面,用户可查询自身已提交的所有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

2.用户可通过业务编号、业务状态、提交起始日期、业务对象四个字段筛选信息。

3.用户选择拟撤回的信息,点击“披露撤回”按钮,该笔信息将被撤回,不再向外披露。

【重要说明】

仅提交当日且状态为“进行中”的信息才可以撤回。超过当日系统披露操作开放时间后,该业务将无法再撤回。

第四章 信息查询

4.1 票据承兑信息查询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系统网站首页→信息披露查询→票据承兑信息披露查询

【模块页面】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输入域】

承兑日期、票据号码、承兑人名称

【操作步骤】

进入票据承兑信息披露查询页面,对承兑日期、票据号码、承兑人名称设置筛选条件,查询已披露的票据承兑信息。

4.2 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查询

【菜单位置】

信息披露系统网站首页→信息披露查询→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查询

【模块页面】

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输入域】

披露信息时点日期、承兑人名称

【操作步骤】

进入票据承兑信用信息披露查询页面,对披露信息时点日期和承兑人名称设置筛选条件,查询已披露的承兑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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