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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软件财务总监虚构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炒股,被内幕消息坑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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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裁判文书网显示,紫光股份旗下子公司紫光软件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军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构采购合同的方式开具紫光软件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并将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套现人民币1700万元用于买卖股票营利。 据判决书上显示,李军从2010年开始担

近日,据裁判文书网显示,紫光股份旗下子公司紫光软件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军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构采购合同的方式开具紫光软件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并将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套现人民币1700万元用于买卖股票营利。

紫光软件财务总监虚构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炒股,被内幕消息坑惨了

据判决书上显示,李军从2010年开始担任紫光软件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笔者通过李军、梁某1以及梁某2的证言可以得知,2017年2月,梁某1告知李军其有南宁百货股票的内部消息,可以通过融资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后投资获利。

同年4月,梁某1和李军、梁某2、刘某2商定以紫光软件公司的名义给南宁富得让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梁某1和梁某2在保证不实际承兑的情况下找质押放款公司将资金周转出来,然后建仓投资南宁百货股票,获利后几方进行分配。

同年7月,梁某2的湛江集付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集付通公司)给紫光软件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诺不将汇票实际承兑的保证,后李军违反公司审批规定,制作虚假的采购合同和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以紫光软件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152张、金额总计3.98亿余元。梁某1找内蒙古睿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睿亨公司)进行汇票质押放款,将获得的资金转入刘某2及几个其他股票建仓账户。

同年10月,上述商业承兑汇票陆续到期,但股票投资不但没有获利,还亏损50万余元。无法按照约定偿还内蒙古睿亨公司1600万元,只偿还了1300万元。内蒙古睿亨公司将大部分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紫光软件公司,但有6张汇票进行了实际承兑、金额共计950万元。此后,梁某1通过南宁富得让公司退还紫光软件公司650万元,但还有300万元没有能力退还了。

2017年11月下旬,为了应对公司年终审计查账,李军本想将银行记账单里南宁富得改成其他公司,但还没做就案发了。

2017年12月,紫光股份发现紫光软件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未经审核的情况下被对外使用。在了解情况时,李军承认与梁某1、梁某2串通,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以紫光软件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并用于融资。

2018年1月9日,李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8年4月,李军委托家属赔偿紫光软件公司300万元;2018年6月,李军及其妻子与紫光软件公司签订协议,由李军退赔紫光软件公司800万元,具体赔偿方式为用李军参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变现价值进行赔偿。紫光软件公司对李军表示谅解,并希望司法机关从轻或减轻其刑事处罚。

2018年5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军犯挪用资金罪,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李军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予惩处。鉴于李军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法院结合其积极主动退赔赃款、当庭认罪悔罪、且系初犯等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责令李军退赔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人民币七百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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