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票据网介绍: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资讯、票据知识、票据利率、背书、风险预警等问题

承兑汇票的雷坑-财务公司

每日一贴 wgjto 评论

近日,我们财务部门有个很头疼的事情,拉拉收的一张纸质版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了,需要付款,拉拉按照正常流程,去银行承兑贴现,但坑爹的是一直不给付款,一查才发现,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行并不是一家银行,而是一家财务公司。 不是银行承兑承兑汇票吗

近日,我们财务部门有个很头疼的事情,拉拉收的一张纸质版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了,需要付款,拉拉按照正常流程,去银行承兑贴现,但坑爹的是一直不给付款,一查才发现,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行并不是一家银行,而是一家财务公司。

承兑汇票的雷坑财务公司

不是“银行承兑承兑汇票”吗?财务公司怎么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来呢。原来,银行承兑汇票也分两种,一种是我们最普遍的由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另一种则是这种付款人开户行为某家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的,由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成立的,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这是一种介于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一种票据。其信用值如同商业承兑一样有待考证,像我们这次收到的这家财务公司就很没有信用值,债主有几百家,也不怕多我们这一家。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做的是1、先与承兑人协商;2、与前手协商退票;3、行使追索权;4、司法起诉。

行使追索权时注意事项:

1、关于拒绝付款证明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而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出具的拒绝证明,是对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一事最直接、最便利的证明方式。为使持票人能够确实获得拒绝证明,票据法特别将出具拒绝证明规定为承兑人或付款人的一项义务,违反该义务时,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2、关于追索权的时效

追索权的时效问题也是需要注意的一大内容。一是追索权本身的时效,二是行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时效。前者指的是《票据法》第65条的内容,持票人应按规定期限提供合法证明进行追索,否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上述“规定期限”按照理解应是指《票据法》第 17条规定的行使权利期限,分为三种:

(1)、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是2年;

(2)、一般前手的是6个月;

(3)、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则为3个月。

所以,如果要追索,请勿错过权利期限。但这是迫不得已行驶的办法和注意的细节,我们应当防范于未然,收票的时候就应当仔细甄,拒绝收取以下情况会给自己和企业引来麻烦的票据:

1、出票日期与承兑日期不一致;(一般会空着,但有人手欠把日期写上,写上也就算了,还给写个与出票日期不一致的日期,结果造成票兑不了);

2、背书人的签章不清晰;

3、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不清晰;

4、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位置错误,正确的做法是盖章时连接处的缝应该穿过骑缝章的中心;

5、骑缝章与前面背书人签章有重叠;

6、背书人的签章盖在背书栏外;

7、被背书人名称书写有误、或有涂改、或是未写在被背书人栏上;

8、背书不连续:如背书人的签章与前道被背书人的名字或签章不一致;

9、汇票票面有严重污渍,导致票面一些字迹,签章无法清晰辨别;

10、汇票票面有破损、折痕或撕裂;

11、汇票票面字迹不够清楚,或有涂改;

12、汇票票面项目填写不齐全;

13、汇票票面金额大小不一致;

14、出票日期和票据到期日没大写,或不规范;

15、承兑期限超过6个月;

16、出票人的签章与出票人名称不一致;

17、汇票收款人与第一背书人签章不一致;

18、粘贴单不是银行统一格式;

19、连续背书转让时,日期填写不符合前后逻辑关系,如后道背书日期比前道早。

以上的这些问题,并非拒收承兑的绝对标准,因为大部分问题,都可以出说明来解决。一般碰到需要出说明的承兑,大家都会配合。当然也有很奇葩的,我们遇到过要收费用的,遇到过小公司经理、财务、销售多重职位集一身,对财务不仅不专业,而且还造假章,盖过来七八份说明都没盖明白哪个章是真的…为了避免这些麻烦,还是做到严谨!严谨!

喜欢 (8) or 分享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网友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