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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找警察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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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承兑汇票是怎么丢失的,被盗被抢了,还是洗衣服的时候洗化了,或者其他原因找不到了。如果是被盗被抢了,找警察自然是有必要的。但这仅仅是迈出的第一小步,报案之后我们还得拿着接处警记录,来到法院的立案大厅, 申请公示催告。 问:那么公示催告

首先要看承兑汇票是怎么丢失的,被盗被抢了,还是洗衣服的时候洗化了,或者其他原因找不到了。如果是被盗被抢了,找警察自然是有必要的。但这仅仅是迈出的第一小步,报案之后我们还得拿着接处警记录,来到法院的立案大厅,申请公示催告

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找警察有用吗?

问:那么公示催告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要带哪些材料呢?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票据复印件(开票行或票据前手可提供);

3、接处警记录(派出所、公安局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上家(背书)证明(证明需明确何时因何原因上家将票据给申请人,并注明票号、金额等具体情况)、上家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尽可能提供双方的业务往来证明(如合同、发票等)。

8、现金(公告费自然是不可避免的。法院也可能要求提供担保,担保事宜建议询问受理法院)。

当然啦,具体实践操作中,每个法院会有自己不同的细节要求,建议咨询具体的受理法院。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上述材料需向票据支付地法院递交。

承兑汇票丢失了怎么办?找警察有用吗?

问:何为票据支付地?

《支付结算办法》第52条明确规定: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银行本票的付款地为出票人所在地,商业汇票的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支票的付款地为付款人所在地。

虽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同时通知支付人(银行或其他付款人)停止支付。但是在法院审查立案期间,如果没有向支付人申请挂失止付,该笔款项仍有被提示承兑的风险。所以我们建议最好同时向支付人申请挂失止付。

接下来就是长长的等待时间。

受理法院在立案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90天。

公告期结束后,若无其他异议,申请人还需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除权判决。

拿到除权判决书就皆大欢喜啦,可以向支付人提请兑付。

但是,人民法院经公示催告程序对遗失票据所作出的除权判决并非创设新的票据权利,而是对权利的重新确认,除权判决所确认的票据权利内容也应与被宣告无效的票据权利相一致,不具有优于原票据上记载的权利。故除权判决不能作为失票申请人针对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起诉的抗辩依据。如果利害关系人能证明其在除权判决作出前享有票据权利,失票申请人应当将依据除权判决取得的汇票金额返还该利害关系人,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如果你不幸碰到了“但是”里的情况,或者有兴趣了解此时该如何处理的话,请点个赞告诉我,待我下回做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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