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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从监管趋势看票据业务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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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期票据主要监管政策梳理 近年来,票据领域案件和违规事件频发,为规范票据业务,防范票据领域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监管机构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主要规范如下: 为明确票据业务及市场的发展方向,推广电票类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于201

2018年从监管趋势看票据业务发展方式

一、近期票据主要监管政策梳理

近年来,票据领域案件和违规事件频发,为规范票据业务,防范票据领域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监管机构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主要规范如下:

为明确票据业务及市场的发展方向,推广电票类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于2016年9月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文),在该文中明确提出,全面发展电票业务,发展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并强调企业申请电票贴现的,无需向金融机构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

2017年银监会为规范票据业务发展,对票据业务具体的监管要求具体体现在《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6号文)的内容中,监管强调关注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存在循环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并办理贴现,套取保证金,虚增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通过组合运用卖断、买入返售、买断转贴等方式,将票据在资产负债表内转移出去逃避信贷规模管控、赚取买卖差价的行为;

3、是否存在借助跨业合作通道,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模式,运用理财资金投资票据资产的行为;

4、是否存在违规办理不与交易对手面签、不见票据、不出资金、不背书的票据转贴现“清单交易”业务;

5、是否存在违规配合客户办理无风险敞口、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套利导致资金在银行体系空转。

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切实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着力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做精专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在2017年“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银监会在2018年1月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文),并明确具体违规行为及事项,如: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违规滚动循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违规规避监管要求;违规办理商业票据业务;违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等。

2018年从监管趋势看票据业务发展方式

二、银行业票据违规案例处罚简析

针对监管政策频发,严格规范票据业务开展的背景,银监会也加大了票据违规行为的检查与处罚。

银监会近期于其官方网站上详细发布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作为代表性的案例,根据其表述来看,银监会认为其构成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的情况,员工违规参与票据中介或资金掮客的交易,“倒打款”甚至“不见票”“不背书”开展票据交易。因此,银监会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惩罚,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取消该行原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及其他3名班子成员2-5年高管任职资格,禁止文昌路支行原行长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原行长、1名副行长分别给予警告。除此案以外,银监会网站上也发布了冀银监罚决字【2018】7号、粤银罚决字【2018】1号等罚单,都体现了监管层对票据业务违规的较为严厉的态度。

就票据业务具体违规行为来看,银监会近期对票据违规业务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第一类、以银行资金循环套取授信的行为,即以信贷资金或票据贴现资金用作保证金,进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统称为“票据保证金来源违规”。

第二类、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贴现。

第三类、票据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第四类、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表外的理财资金投资于信托、资管计划等,再由这些通道购买本行所持有的已贴现票据,实现票据资产的出表,形成“票据空转”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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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监管趋势看票据业务发展方式

从近年的监管政策规定及处罚案例的具体情况分析,我们认为监管机构针对票据业务发展的总体政策导向体现出规范票据业务、重视操作风险防范加大违规处罚、注重服务实体经济的特征,主要体现为:

1、以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落实推进金融监管,注重业务监管的同时,强调规范发展。监管层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手段将票据作为调节经营发展的指标工具,依法合规推动特定领域的票据流通,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便利。银发【2016】224号文就体现了这方面的监管思路,在规范票据承兑环节业务操作的基础上提升效率,促进电票业务推广,在贴现环节适当放松企业申请电票贴现的贸易背景的审核,进一步提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效率,切实为中小微企业票据融资提供便利,引导资金服务于实体经济。

2、在松紧搭配的监管规范下,更注重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从银监发【2018】4号文和监管层相应处罚来看,监管层目前对银行办理票据业务时,针对票据业务的贸易背景真实性监管越来越有效和精准,体现为从印章、合同、账户、营业场所等各细节方面提出合规性管理要求,并加大检查和违规处罚力度。从票据业务违规处罚的案例来看,监管层在注重监管处罚效力的同时,也体现出服务实体经济的趋势,这体现在处罚案例中监管层加大对虚假贸易背景的票据承担和票据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对利用票据工具开展资金空转行为的处罚力度。

综上所述,从监管政策和处罚情况来看,票据业务领域的监管越来越精准,对执行合规性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不当行为处罚的力度越来越强。但针对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的业务创新与发展,也渐渐体现出一定的监管容忍度。

如人民银行区域性支行在推动商票业务发展、调研规范票据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尝试和案例,也体现出监管机构在规范业务发展、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注重服务中小微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创新监管趋向,对于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票据中介机构,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未来可能会逐步“阳光化”,成为地方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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