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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能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冻结吗?

每日一贴 文: 赵敏 评:北子 评论

来自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门的业务专家赵敏童鞋给北子发来了稿件,她将银行工作中经常碰到的电票冻结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与大家一起探讨票据冻结问题,听说之后还会就票据保证金账户的冻结问题再写一篇进行梳理分析,我们同样期待!也欢迎小伙伴们把工

来自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门的业务专家赵敏童鞋给北子发来了稿件,她将银行工作中经常碰到的电票冻结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与大家一起探讨票据冻结问题,听说之后还会就“票据保证金账户”的冻结问题再写一篇进行梳理分析,我们同样期待!也欢迎小伙伴们把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来进行投稿,我们共同成长!

公安机关能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冻结吗?

“老师,电票可以被冻结吗?公安的人来要求我们冻结电票。”每次接到这样的咨询电话,我都能感受到电话那端正在打电话的小桂圆面前站着一个威严的、穿着制服的警察叔叔正在用不可质疑的眼光盯着,内心慌慌的。

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一方面得先安抚警察叔叔和小桂圆,另一方面,开始翻箱倒柜地找起法律依据来:

一、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18条

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24条

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请协助解决地方政法部门止付银行承兑汇票有关问题的函》(1996年)

《票据法》第 四十四 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第十三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上述两条规定明确了承兑人负有履行支付票款义务的责任,目的在于保护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因此,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和公安部门在审理和查处经济案件时,不能冻结止付承兑人已承兑的并经转让(包括贴现)的商业汇票。如果汇票未经转让,持票人亦为经济案件的当事人,并应承担法律责任时,司法机关可依法冻结止付。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一)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

(二)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三)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四)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五)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六)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

五、199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务会纪要提出以下审判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在涉及票据的财产保全中,应尽量控制票据,如果不能控制票据,人民法院出于需要可以向金融机构发止付通知书。但查明有票据的正当持票人时,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票据的冻结止付措施,以保护正当持票人的合法权益。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4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综合以上各项法律规定可知,发生票据诈骗等行为时,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受理票据案件后,会应尽可能采取保全措施,也就是控制票据的流转来降低损害。但又因为票据流通性较强,一旦涉案的票据由犯罪嫌疑人进行背书转让后,后手就可能为正当的持票人(更准确说,我们很难短时间证明后手与犯罪嫌疑人存在关系,只能认为其是善意第三人),而根据法律,正常流转的票据是无法冻结的。

在无法有效控制票据流通的情况下,只能要求承兑行\承兑人开户行对票据进行冻结,前提要求是票据仍然在犯罪嫌疑人或者直接后手的账户内。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纸质票据,该保全措施容易实现。对于电子票据,虽然没有实物存在,但通过票据权利人的开户行,由开户行内部系统控制实现保全措施,使票据不可再流通转让(一般情况下,各家银行都不会在操作系统中提供该功能,需由科技后台通过技术手段实现)。

再提一个经常遇到的问题,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要求银行配合对电票采取保全措施时,是不是直接到承兑行\承兑人开户行要求办理就可以呢?这个时候,承兑行\承兑人开户行嘴上说不能,其实也是真的“宝宝心里苦”。票据经过背书流转,只有当前的票据权利人开户行通过本行系统进行控制,该票据才不能再继续流转下去的。但这里又有一个操作难点了?要怎么知道票据当前的权利人是谁呢?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系统的查询规则是,票据流转出去,就无法查询到后续的流转情况了,除非该票据又背书流转回本行。所以,银行在配合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办案过程中也是困难重重。

全文完


北子最后来总结一下:

1.公安机构可以冻结犯罪嫌疑人(公司)名下账户的票据,但无权冻结善意第三人(其他合法持有人)的票据,冻结的方式主要为通过犯罪嫌疑人(公司)的开户银行,通过冻结账户、限制网银功能操作等方式进行;

2.法院在经过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后,可以冻结票据(6种情形),冻结的方式也是通过银行进行;

3.【举一反三】如果碰到电票被犯罪分子骗了“背飞”,北子认为正确的操作流程如下:

(1)抢时间!抢时间!抢时间!(重要说三遍)这里的抢时间所抢的是犯罪分子将票据背书给“善意第三人”之前的时间,因为你基本来不及找证据证明其是不是善意第三人,就算找到,这个被骗的票据基本已经背出去5、6手了,你不可能每一手去证明。

(2)然后,报警(这里北子再给一个实操建议:这个时候不要找派出所的报警,尽可能找当地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简称经侦大队报案,这可以节省时间,不然派出所再转给经侦大队也是要时间的),让警察叔叔立案后,找骗走你票据的那个公司的开户银行去冻结(你可以通过你自己的银行来查票据背书给谁,给那个银行),如果票据还没有背书走,时间赶得上,那么恭喜你,你有机会找回你的票。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你真的被骗走票了,如果你不是被骗走票,你这么弄也可能涉嫌犯罪的哦!另外,就是证据足够让警察叔叔立案和足够证据让警察叔叔能够开出司法冻结的法律文书。

(3)如果警察叔叔没办法及时立案(这个原因多种多样,证据不足、无法及时收集到证据等等),还有个办法及时遭法院,当然也是在票据没有背书给第三人之前。先立马找到一个律师,准备好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资金(一般应该是和诉讼主张一致,也就是被冻结票据的面额一样),然后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然后由法院去被告开户行进行冻结。

(4)如果票据已经被背书出去了,那么基本来不及了,只能祈求上苍,让警察叔叔破案后找回来的账款够不够赔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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