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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地区商业承兑汇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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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武汉地区商业承兑汇票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在总结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供应链核心企业”是 主要签票主体、“信用捆绑”是主要增信方式以及“贴现决定签发”是主要增长模式等特点的基础上,对制约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发展 的原因深入分析,为我国

近年来,得益于经济基本面的支撑和人民银行 工作的推动,武汉地区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快速发 展。就市场运行情况看,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是主 要签票主体,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捆绑组合是主 要增信方式,贴现决定签发是业务增长的主要模式;

就制约因素看,市场主体对商业信用的信心不足和 票据流动性不足是主要发展瓶颈;就市场发展看,保 持宏观经济稳中有进是前提,明确发展主体是关键,提高票据流动性是着力点。人民银行积极运用再贴 现工具对接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在引导优化信 贷结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促进商业承兑汇票市 场健康发展。

湖北武汉地区商业承兑汇票市场

一、金融支持企业签发商票的“武汉模式” 推动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快速发展

从2001 年开始,围绕支持辖内实体经济和重点行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从大型重 点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入手,通过“窗口指导”、引导商 业银行为签票企业提供信用支撑、组织签票企业媒 体公告等方式,帮助企业培植和推广商业信用,提高票据的流动性。对公告企业签发的商票,营管部优 先办理再贴现,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相关领域 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创新了金融支持企业签发商 票的“武汉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特色,具有较 大影响。

金融支持企业签发商票的“武汉模式”持续推动 了武汉地区商票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别是2008 年以 来,辖内商票业务明显放量,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反映票据市场发展情况的主要指标呈现出高速增 长。营管部监测数据显示:2008 年,辖内企业的商 票签发和贴现余额分别为26.1 亿元、10.3 亿元,2018 年分别达到 82.3 亿元、69.2 亿元,年均增幅分别为 9.2%和 15.7%。从流量数据看,商票签发和贴现实 现了量级上的突破。企业商票签发规模由 2008 年 的 58 亿元增加至 2018 年的 194.7 亿元,年均增长 9.8%。金融机构的商票贴现量由 29.1 亿元增长至 374.7 亿元,年均增长 21.7%① 。在武汉地区的带动 下,湖北省商票市场发展长期领先中部。2004-2015 年,湖北金融机构的商票贴现余额稳居中部第 一。从贴现发生额看,湖北省商票融资规模也稳居中部首位。2004-2017 年,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办理 商票贴现 8542.1 亿元,远高于山西、安徽、江西、河 南、湖南省的 2682.3 亿元、2415.9 亿元、3584.3 亿元、5972.3 亿元和465.6 亿元②。

2016 年以来,随着国内外宏观形势的变化,监管部门明确了“去杠杆、抑泡沫、防风险”的金融调控 目标,货币政策趋于收紧,金融监管政策明显趋严, 票据市场风险加大,票据业务回归理性,商票相关业 务增速放缓。营管部监测数据显示,2018 年末,辖 内企业签发商票余额82.3 亿元,比2016 年同期减少 97.8 亿元。金融机构商票贴现余额 83.1 亿元,低于 2016 年同期的56.1 亿元。

二、商票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供应链核心企业”是主要签票主体

据了解,辖内金融机构发展的商票客户,主要集中在相关行业的产业链或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作 为票据管理行,服务“核心企业”的目标定位非常明 确。签票主体“核心化”有其必然性。一方面,目前 对于制造和流通等传统业务,大企业更多是采用服 务外包的策略,通过业务上的合作,与其他关联企业 形成联系紧密的供应链。作为核心企业,利用市场 优势地位,对签发商票有较强的市场需求。另一方 面,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新形势下金融机构的重要业 务方向。虽然商票贴现的经济资本占用较高,但通 过将核心企业保留在行内,或通过核心企业来发展、带动供应链上的其他客户企业群,金融部门可以有 效识别和控制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综合收益,因而 有较强的意愿围绕核心企业提供商票服务。

(二)“信用捆绑”是主要增信方式

现实中,社会信用状况仍脆弱,商票的流通环境较差,单靠企业的信用难以保证票据支付、融资功能 的发挥,客观上还需要金融机构信用做支撑。在企 业商业信用基础上,叠加银行信用做保障,通过商业 信用和银行信用的“捆绑”,实现了商票信用等级和 流动性的提升,促进了业务发展,这也是商票“贴现 决定签发”特点的形成原因。

(三)“贴现决定签发”是主要增长模式

目前,我国经济回升的速度缓慢,企业的公信力受到影响,加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以及服 务于商票流转的配套设施尚不完善,企业持票意愿 不高,加上转让通道不畅,贴现成为商票流转的主要 出口,形成了当前商票市场“贴现决定签发”的逆向 需求格局。部分大型国企反映,商票能否开得出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是否提供了“保贴”服务。由此可见,商票签发对相关金融服务的依赖度比较 高。梳理近十年来的监测数据,可以发现:商票签发 与贴现的相关性很高,相关系数达到0.9 左右。在贴 现量明显增多的年份,商票签发余额也显著上升。

三、制约商票市场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商票要充分发挥融资、支付功能,实现顺利流转 是前提,提高流动性是关键。据座谈企业反映,目前 商票的流转次数普遍较低,流动性整体偏弱,企业的 签票意愿不高。企业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近年来,仅 有 37.3%的样本企业签发商票,且签票余额持续下 降,由2013 年末的7.9 亿元下降至2016 年末的5.4 亿 元。市场主体对商业信用的信心不足、商票的流动 性不足是当前商票市场发展的主要瓶颈。这既有近 年来经济金融形势与政策基本面深度调整变化、商 业承兑汇票制度缺陷的原因,也有持票主体市场地 位弱势、配套环境建设滞后等方面的影响。

(一)经济金融形势政策深度调整,市场不确定 性增大

近年我国经济金融的基本面、政策面深度调整 变化,经济下行,金融收紧,金融风险积累,风险事件 显现,多重因素叠加导致商票市场业务收缩。一方 面,经济持续下行加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特别 是民营、小微企业,经济活跃度降低,票据支付结算 需求减少。另一方面,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我 国货币金融条件步入收紧周期,票据风险事件、信用 债违约事件频发,商业银行对票据业务趋于审慎。MPA 考核制约了广义信贷增长,金融机构普遍压缩 票据规模,票据融资功能受到影响。“贴现决定签 发”,商票业务发展放缓。

(二)制度缺陷增加风险隐患

2009 年 10 月 28 日,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开通运行,革新了票据的操作 模式和制度规则,提高了业务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对于商票来说,平台系统提高了业务效率,同时也增 大了风险隐患。在商票签发环节,ECDS 带来了监 测的难题。以往,企业签发商票先要从票据管理行 购买纸票,银行基本能够掌握签票量。现在,企业通 过客户端就可以自主签票,其他交易主体没有渠道 了解签票信息。人民银行监测的商票数据也只能通 过银行客户经理要求重点企业客户提供,很难保证 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而且系统中商票签发不 设上限、相关信息不透明等制度缺陷可能形成风险, 直接影响票据流通。问卷调查显示,现实中确实有 部分企业非理性签票。

(三)持票主体弱势地位影响商票功能发挥

大企业凭借在行业中的优势,在使用票据时处于强势地位,中小企业成为票据市场的持票主体,导 致票据流通环节成本提高,功能发挥受到影响。这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小微企业主导持票的市 场结构。在商票转让环节,弱势市场地位决定了小 微企业是受票的主体,其持有票据的市场认同度容 易被否定,形成堰塞湖。二是源于金融机构的强势 地位。目前,票据贴现的制度性安排仍较缺乏,贴现 融资的随意性较大,不利于商票流转。

(四)外部环境不优降低持票积极性

一是信用生态不优。信用是商票业务的基础。在经济下行期,企业资金链断裂现象时有发生,商业 信用受到影响。同时,社会信用信息碎片化现象严 重,在服务商票业务中发挥的作用不够。二是商票 平台建设滞后。对于供货企业而言,没有渠道掌握 签票企业的经营、签发兑付等核心信息,信息不对称 影响企业的受票意愿。三是失信惩戒机制缺失。现 行《票据法》对票据失信行为缺乏必要的规范。票据 一旦遇到不当拒付,如果不对出票人采取有力措施,将会损害票据信用的健康发展。

四、推动商票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定市场预期,促 进宏观经济稳定运行

保持货币政策定力,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提 高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货币政策与金 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把握好力度和节奏,注重预 期引导和预期管理,积极稳妥处理重点领域金融风 险,切实保证宏观经济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增强市 场主体对商业信用的信心。

(二)明确方向,重点围绕主导产业链的核心企 业发展商票业务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十三五”规划的 通知》指出,要大力发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 环保、先进装备制造和高技术服务等主导产业。人 民银行应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接相关产业,围绕光 谷、药谷、智谷、金谷等武汉特色产业链的核心企业 发展商票业务,扩大上下游客户商票使用的覆盖面,降低融资成本。对于传统的优势产业和签票主体, 如钢铁、汽车、医院等,应继续支持核心企业运用商 票融资,增强实体经济的实力。

(三)加强再贴现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出台推动商票使用的制度规范

在符合总分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用活用足再贴现政策,切实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 受益度。一是考虑到新发展的签票客户主要集中在 重点支持产业,符合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建议对重 点签发商票企业单独考核,实行“白名单制”,对其带 动的上下游企业持有的商票全额再贴现。二是结合 真实贸易性、小微企业参与度高等特点,考虑对核心 企业放开部分限制办理的条件,允许开票人、收票人 属同一集团内部的商票办理再贴现。三是对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签发商票的金融机构,拟对其进 行再贴现额度授信,在额度范围内提供再贴现保证,减少不确定性。四是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公告企业商 票利率。公告企业信用等级较高,则风险溢价相对 较低。同时,再贴现资金具有低成本优势,要充分发 挥人民银行低成本资金的传递带动效应,缓解企业 融资难题。

(四)完善商票业务发展环境,提高票据流动性

一是完善票据交易系统的商票信息模块。建议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增加模 块,对有公告需求的企业定期公示,增加企业经营、 签票量、历史兑付率等核心信息的统计查询功能,提 高信息透明度,增强持票信心。同时,建立“黑名单” 制度,对滥开商票、拒付等行为加大惩戒力度,提高 违约成本。二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信息的合力作 用。针对当前信用信息碎片化的特点,建议加大整 合力度,实现地方政府政务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 息,和市场化评级机构评级信息的对接共享,还原企 业信用。三是合理设定签发上限。建议调整法律法 规,参照签票企业经营发展情况设定上限,提高签票 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四是规范对金融机构商票 业务的管理。加强对商票业务的政策宣传,明确业 务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商票的金融服务模式。

作者简介:李宇平(1962-),女,中级经济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段鹏(1979-),男,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银行武 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贺惟奕(1988-),女,中级经济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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